湖北来凤:拒交三年物业费 法院执行促结清
2019-06-14 15:26:50 | 来源:来凤法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在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一名被执行人的家属主动交纳拖欠了近三年的物业费。

  来凤某物业公司与业主向某物业合同纠纷一案,向某以房屋出现问题、物业管理不到位为由,持续三年拒交物业费,某物业公司遂诉至来凤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向某向来凤某物业公司支付2015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间的物业管理费3781元。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多次催缴,但向某却置若罔闻,并未主动履行,某物业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后,耐心的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向某要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否则法院下一步将会采取一系列更加严厉的信用惩戒措施,这些措施将对其日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向某家属担心向某受到惩戒,便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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