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谢通门法院倾力促和解 申请人喜领执行款
2019-06-11 16:11:50 | 来源:谢通门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2019年6月10日,经过西藏自治区谢通门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将执行款约105万余元兑现给2名申请人执行人。申请执行人难言内心的激动,旦某、普某分别从包里拿出了一面锦旗赠送给承办法官,用以表示对谢通门县法院的感谢之情。
申请人旦某、普某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与被告赵某、某公司由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3日(2018)藏02民终94号民事终审判决书,判决生效后向谢通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自受理这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以来,此类案件的涉案标的金额较大,加之,该案涉及的申请执行人当时施工时牵涉诸多民工,但申请人未拿到该工程款而无法兑现民工的工资,为此谢通门县法院执行局将其作为重点监控案件,安排强有力的执行干警主办,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不辞辛苦、多方联动,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加班加点奔波于各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后,执行到位了1053000元,但本案总标的额为1526352.2元,还剩余473352.2元未执行到位。谢通门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已穷尽执行措施,也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并对剩余执行款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被谢通门法院执行法官真诚、执着的工作劲头打动,对谢通门法院高效办案高度赞扬,于是就给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表达他的敬意,感谢该院尽心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执行法官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肯定。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个谢通门法院干警的最终目标,能看到当事人开心的笑容,他们倍感幸福。这面锦旗是对执行法官和干警工作的肯定,也是对谢通门法院实现公平正义的鼓励和鞭策。
申请人旦某、普某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与被告赵某、某公司由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3日(2018)藏02民终94号民事终审判决书,判决生效后向谢通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自受理这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以来,此类案件的涉案标的金额较大,加之,该案涉及的申请执行人当时施工时牵涉诸多民工,但申请人未拿到该工程款而无法兑现民工的工资,为此谢通门县法院执行局将其作为重点监控案件,安排强有力的执行干警主办,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不辞辛苦、多方联动,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加班加点奔波于各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后,执行到位了1053000元,但本案总标的额为1526352.2元,还剩余473352.2元未执行到位。谢通门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已穷尽执行措施,也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并对剩余执行款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被谢通门法院执行法官真诚、执着的工作劲头打动,对谢通门法院高效办案高度赞扬,于是就给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表达他的敬意,感谢该院尽心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执行法官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肯定。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个谢通门法院干警的最终目标,能看到当事人开心的笑容,他们倍感幸福。这面锦旗是对执行法官和干警工作的肯定,也是对谢通门法院实现公平正义的鼓励和鞭策。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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