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院外齐发力 线下线上同推进

——江西法院积极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纪实
2019-06-10 08:39: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徐明
 

   近年来,江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决策部署,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院内院外齐发力,线下线上同推进,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走出了一条推进“诉源治理”,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的新路径。

   联村共治,法润乡风,“寻乌经验”脱颖而出

   “弄坏了我的房子,还这么蛮横,我要告他们!”一天,凌育成怒气冲冲地找到寻乌县人民法院澄江人民法庭庭长罗云亮,要起诉邻居凌金财。原来凌金财在加宽自家门前道路时,导致坡道上方凌育成家的院子土石滑坡、水泥地面开裂。凌育成认为,这有可能危及自己家住房安全,向凌金财提出砌院墙加固坡面和赔偿的要求。但双方意见不统一,争吵不断,矛盾不断激化……

   罗云亮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后,立即邀请镇、村干部和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凌金财家出1500元钱,交由凌育成自行加固坡面,两家人握手言和。

   近年来,寻乌法院因地制宜,立足乡村实际,把力量下沉到乡村一线,把工作做到前沿末梢,探索总结出“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这一经验,在“联”字上动脑筋,注重与基层群众做到情感“联结”,与乡村力量建立工作“联系”,实现乡村治理工作“联动”;在“共”字上做文章,推动各方力量协同共治,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在“润”字上下功夫,既寓乡风于审判,又引乡风向文明,实现司法和乡风的良性互动,有效醇化了当地村风民风社风,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8年,我们院新收诉讼案件出现拐点,与前年相比数量不增反降。”寻乌法院院长徐俊说,2018年寻乌法院新收诉讼案件仅1531件,另外法官参与调处矛盾纠纷450起,近三分之一的矛盾纠纷通过提前介入、分流化解的方法挡在了法院“门外”。

   “江西寻乌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的经验是人民法院新时代的‘枫桥经验’。”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寻乌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的做法作出批示。2018年,“寻乌经验”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

   走出去,请进来,赣鄱大地频出新举

   2018年初,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推广“寻乌经验”,要求各地法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找到适合当地特点、有用管用好用的非诉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机制。赣州各地法院将干警下派基层一线、司法服务前移,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的理念,逐步探索出一些富有赣南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近几年,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每年受理案件1万多件,在全省法院都居于前几位。该院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建立“1135”机制——一站式服务、一体化推进、三层次分流、五保障同步,纵深协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打造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多元解纷的“南康模式”。南康法院已实现新收案件逐年下降、矛盾纠纷快速调处的新局面。

   在永丰县,永丰县人民法院坚持将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两者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乡(镇)、村同步建立起一个由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该中心共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660起,化解率达98%以上,非正常信访年均下降24.7%,取得了良好成效。

   与永丰县毗邻的乐安县人民法院,则建立了“法通村”机制。围绕“法官村村通、法律人人知”,搭建“特邀法官”服务和法官辅导两大平台,该院在176个基层村、社区聘请了209名基层组织干部担任“特邀法官”,同时把本院青年法官挂派到每个村、社区参与乡村治理,走出了打通乡村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的新路子。

   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针对案件大量增多的特点,创造出一条走出去、请进来的诉源治理新模式。法官深入金融企业,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供常见金融纠纷特点预防建议等方式,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水平和规避经营风险的意识。同时,引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和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

   2016年,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邀请本地的全国人大代表余梅,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开设“余梅工作室”,既体现了对法院工作的近距离监督,同时更以其特殊身份做诉前纠纷调处。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设立的以全国党代会代表李金霞名字命名的“金霞调解室”、芦溪县人民法院成立的人民调解员“阳昌绍调解工作室”等,已经成为远近闻名、工作受到广泛认可的“窗口”,也成为法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一支重要力量。

   网络助力,搭建平台,多元化解添置利器

   “你们可以好好协商一下,以前都是特别熟的人,有意见就在这里说。”

   “利息方面,我可以放弃一半,但钱要一次性付清。”

   “那行,你把账号发过来,我今天就转账过去……”

   3月12日,在乐安县戴坊镇小曹村,乐安县人民法院“特邀法官”、当地村干部曾颜辉通过多元化解e平台手机端,化解了一起原告在自己家中、被告在400多公里开外的定南县的买卖合同纠纷。

   2018年,在江西抚州,一个跨地域多部门的多元化解e平台改变了人们对传统纠纷解决方式的认识,也为各方参与诉源治理提供了新的动能和平台。

   该平台由江西高院和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研发,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视频云等技术,对各类调解信息资源进行集约化处理,通过“一进一出”两种形式,为各部门参与纠纷化解提供了全流程智能化的服务,为调动各方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提供了新支撑。

   据江西高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进”是指社会解纷力量自行调处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的通过多元化解e平台导入司法确认等保障程序;调解失败的通过多元化解e平台导入网上立案等诉讼程序。“出”是指法院将来法院起诉的纠纷,通过多元化解e平台委派委托给社会解纷力量调处。

   “依托多元化解e平台,抚州全市两级法院和各综治(调解)中心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468件,其中调解成功11236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为群众节省诉讼等开支120万余元。”抚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嘉金说,这个平台基本实现了方便群众诉求、有效整合资源、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纠纷成诉、推动多元共治的“五赢”效果。今年3月,在总结抚州法院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江西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全面上线运行多元化解e平台。今年以来,江西全省法院通过该平台调解纠纷近2万件,成功率达80.2%。

   江西法院在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中,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贡献了“江西智慧”。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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