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化:执行法官甘当和事佬 情理结合巧执行
2019-06-09 17:47:5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闭红霖 韦鹏飞
  6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该案也顺利执结。

  朋友间借钱不还起纠纷

  原告韦某安与被告韦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5月21日,被告韦某向原告借款75000元,双方约定一年后还清,期间,被告先后偿还26000元,尚欠49000元至今未还,韦某安多次催要借款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被告韦某尚欠原告韦某安借款49000元,限于2019年1月25日前偿还19000元,剩余30000元限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清。然而,判决生效了,钱款却一直没见着落,韦某安无奈下只能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情理结合促和解

  2019年6月5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韦某家中向其表明来意,并希望他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而被执行人表示他一直在努力挣钱想要还给申请执行人,但是他一时间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想请法官帮帮忙让他和申请执行人再谈一谈。

  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愿意履行还款义务的态度较为诚恳,随后,执行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至法院,将法律与情理结合,积极做双方思想工作。在调解中执行法官言明调解是在双方都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如果哪一方存在反对态度,法院仍然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执行工作。同时,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的情况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并希望申请执行人予以理解,通过协商化解纠纷。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韦某自限于2019年8月15前偿还申请执行人韦某安人民币19000元。两人也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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