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武陵源区法院加大涉黑恶案执行力度
2019-06-07 10:37:50 | 来源:法制周报 | 作者:屈泽清 何元芫
  6月5日,被执行人邓某的罚金3万元由家属主动缴纳给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近期,武陵源区法院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执行小组,快移、快执、快结财产刑案件,对已审结的涉黑恶势力案件加大了执行力度。

  2016年9月26日,邓某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讯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决生效后,邓某未按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缴纳罚金,武陵源区法院根据判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因被执行人尚在监狱服刑,执行存在一定难度。执行干警利用线下调查机会,加强与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派出所沟通协调,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法律政策宣传,向被执行人家属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开展对被执行人的帮教,邓某的家属终于主动替他缴纳了罚金。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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