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共筑法院朋友圈 协助执行驶入快车道
2019-06-06 15:12:5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敏
2019年6月4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4人北上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请求协助对居住在该辖区内的被执行人刘某进行拘传。武清区法院执行局随即给予大力支持,派出了4名干警、1辆警车协助执行。当日中午12时30分,在武清区一宾馆内将被执行人刘某成功拘传。鉴于其长期躲避执行的顽固态度,法院依法决定给予其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处罚措施,并就地在天津进行执行。
2017年6月,经金安区法院主持调解,六安市某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刘某就买卖合同一案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天津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自愿分期偿还货款109万元,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天津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刘某一直未履行生效调解书规定之还款义务。在执行阶段,因被执行人号码停机、三次传票均未予到庭,导致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先后经三次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账户均长期没有进账,为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推进案件执行,遂决定前往天津寻找被执行人下落。
在武清区法院执行局的大力配合下,被执行人刘某被成功拘传。经调查,刘某称其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为了躲避债务更换了手机号码,躲在距武清区约30公里的老家居住。因刘某在法院两次传票传唤的情况下未到庭,又一直不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之义务,故金安区法院对刘某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并在武清区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就地在天津执行拘留。
自“江淮风暴”夏季行动实施以来,金安区法院梳理了一批跨区域案件,积极扩展全国同级法院执行“朋友圈”,与各地同级法院积极开展协同执行,效果显著。一方面,推动了金安区法院跨区域类执行案件的进展,加强了各地法院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另一方面对异地被执行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通过强化全国法院“一家亲”的工作氛围,让失信被执行人“外地失信、本地拘留”驶入“快车道”。
2017年6月,经金安区法院主持调解,六安市某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刘某就买卖合同一案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天津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自愿分期偿还货款109万元,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天津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刘某一直未履行生效调解书规定之还款义务。在执行阶段,因被执行人号码停机、三次传票均未予到庭,导致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先后经三次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账户均长期没有进账,为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推进案件执行,遂决定前往天津寻找被执行人下落。
在武清区法院执行局的大力配合下,被执行人刘某被成功拘传。经调查,刘某称其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为了躲避债务更换了手机号码,躲在距武清区约30公里的老家居住。因刘某在法院两次传票传唤的情况下未到庭,又一直不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之义务,故金安区法院对刘某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并在武清区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就地在天津执行拘留。
自“江淮风暴”夏季行动实施以来,金安区法院梳理了一批跨区域案件,积极扩展全国同级法院执行“朋友圈”,与各地同级法院积极开展协同执行,效果显著。一方面,推动了金安区法院跨区域类执行案件的进展,加强了各地法院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另一方面对异地被执行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通过强化全国法院“一家亲”的工作氛围,让失信被执行人“外地失信、本地拘留”驶入“快车道”。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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