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封丘:撞伤他人拒不赔偿 不堪黑名单压力主动还钱
2019-06-06 14:31:2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郭文涛 任瑞星
  因不堪上“黑名单”的压力,6月5日,一直踪迹难寻的被执行人沈某某主动到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了案件款。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沈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封丘县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沈某某赔偿刘某某各项损失20981.68元。由于被告未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法律义务,原告向封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沈某某一直下落不明,且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月3日,执行干警刘伟接到一个男子的的电话,称想咨询一下“黑名单”的情况。刘伟将相关规定以及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受到的限制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这时,这名男子才说:“我是沈某某,在上海做业务,因为执行案件上了“黑名单”,现在办理业务处处受限,前几天就想回家解决这件事情,但一直不能买飞机票,现在就开车回家,联系申请人支付案件款。请你们赶紧将我的“黑名单”撤了吧。”

  6月5日,被执行人沈某某与申请人刘某某一起到封丘法院,当着执行干警刘伟的面,将案件款直接交到申请人手中。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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