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新:执行工作逆袭 靠的是什么?
2019-06-05 15:07: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荟 刘国靓
一起劳务纠纷案,鼠标一点就拿到工资款;一个消失了十几年的拒执人,过年偷偷回家被拘传;一套评估价值争议比较大的房产,3天内就能定价拍卖……这样高质量和快速度的执行,在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经常上演。2018年,该院执结率居全省第一,其他各项指标排名前列,2019年1月至今,该院的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体现执行质效的核心指标在全市法院一直稳居第一。
而在2017年,该院执行工作各项指标排名是靠后的。仅仅一年的时间,永新法院的执行工作就实现了“逆袭”,靠的是什么?
“集约化”模式实现高速度运转
“这起案件申请不到半天,就帮我结案了,真是神速!”2019年3月,因一起劳务纠纷,刘某向永新法院申请执行,在申请执行的第二天,他就拿到了工资款。当天,刘某给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送来了锦旗,感叹该院办事速度之快、效率之高。
2018年开始,该院探索建立集约化执行模式,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服务中心。指挥中心设文书制作组、财产查控组、财产处置组、委托执行组、失信限消录入组、终本案件管理组、综合管理组、技术服务组、财产保全组、内勤组10个组,并安排执行案款管理专员、执行管理平台管理专员。
刘某的案件在申请执行当日就被分到执行指挥中心财产查控组,当天法官便查控到了财产,查控组成员立即冻结财产,将款项划拨到刘某提供的账户中。
“案件在立案当日,财产查控组就必须发起网络查控,对于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案件,由执行指挥中心直接办理,简案快执。对未查控到财产的进行繁简分流,根据流程流转到各组,各组责任有别,分工明确,高速运转。”该院执行局局长李重立介绍道。
“以前办案,案件分工不明确,是几个人集中做,集约化执行模式开展以来,我们办案该查控的查控,该找人的找人,该接待的接待,现在我的工作就是专心办案……”执行实施组成员贺翔说道。
该院合理配置财产处置辅助工作、制作发送格式化法律文书、接待来访等9项事务性工作,繁简分流管理、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等5项管理职责归口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服务中心,在理顺职能、优化分工的基础上,灵活组建团队,探索专业化组织设置形式,推行以法官为核心的执行团队办案模式,让执行法官能从繁杂的琐事中“解放”出来,专心办案,实现减负增效。
“三推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
“刘某回家了,我今天看到他了!”2019年春节期间,由该院组建的网格员协执微信群中,网格员发来了“老赖”刘某回村参加婚礼的线索。
“这个案子拖了十几年了,一直找不到刘某,一定要抓住他这次回乡的机会,把这个案子结了!”该院执行局立即召集执行法官采取行动。执行法官通过当地村干部的帮助,找到正在参加婚礼的刘某,将刘某带往申请执行人家中做执行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刘某将所有借款全部还清,此案最终执结。
该院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利用综治网格员扎根基层、熟悉民情的优势,收集当事人及其财产信息,协助执行法官调解。2017年至今,该院共向乡镇及综治网格员推送涉执行案件260余件,涉被执行人284人,执结80件。
“我院跟公安局、电信部门、保险公司等单位或机构在执行上的协助机制日趋完善,从2018年开始,更深层次深挖组织的协助力量,重点是‘三推送’,指的是向乡镇机关、向组织部推送被执行人信息,向民政局推送困难当事人信息,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协助执行工作。”执行局负责人段伟良介绍。
2018年以来,该院向民政局推送对于已穷尽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推送涉执行案件34件,被救助2人;向组织部推送失信人信息,迫使村干部履行义务,在全县村委换届选举时,候选人名单进行失信排查,最终5名村干部候选人因不能参加选举主动到法院来履行义务,多起案件得以实际执结。
“信息化”让当事人顺利“提钱”
“这个价钱我不同意,鉴定费那么贵,我不想出……”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贺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贺某因无法偿还借款,需拍卖位于市区的房产,但在房产的估值上一直与林某协商不成。
“房产如果要鉴定的话,需要一定的鉴定费,我院现在上线的询价评估系统,客观准确,省钱省力……”执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介绍该院上线运行的询价评估系统。
该系统充分利用淘宝、京东、工商银行的询价数据库估值,共设置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四项流程,流程环环相扣,确保财产能得到最高效的处置。
通过网络询价,2天后,贺某的房产挂在网上拍卖。该系统因评估科学,节约了评估费和时间,极易得到当事人认可,自该系统上线以来,该院执行局评估了6起涉及财产处置案件,均在3天内便挂网拍卖,大大缩短了执行变现的时间。
运用执行综合管理系统,将执行工作所有节点和过程网上“全留痕”,全面监督执行工作进展;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定期、及时、有效地查控被执行人的相关存款、车辆、房地产等财产;运用询价评估系统和网络拍卖,缩短财产处置时限,提高财产处置变现效率,2018年至今成交金额近2000万元,标的物成交率为73.68%,溢价率为7.63%;启用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号管理,规范执行案款的发放管理……该院不断引进信息化工具,并重视培养干警的信息化意识,做好对全院干警的信息化使用能力培训工作,让信息化工具“好用、管用”,让干警“喜用、爱用”,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法官跟群众少跑腿,极大提升了执行质效。
而在2017年,该院执行工作各项指标排名是靠后的。仅仅一年的时间,永新法院的执行工作就实现了“逆袭”,靠的是什么?
“集约化”模式实现高速度运转
“这起案件申请不到半天,就帮我结案了,真是神速!”2019年3月,因一起劳务纠纷,刘某向永新法院申请执行,在申请执行的第二天,他就拿到了工资款。当天,刘某给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送来了锦旗,感叹该院办事速度之快、效率之高。
2018年开始,该院探索建立集约化执行模式,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服务中心。指挥中心设文书制作组、财产查控组、财产处置组、委托执行组、失信限消录入组、终本案件管理组、综合管理组、技术服务组、财产保全组、内勤组10个组,并安排执行案款管理专员、执行管理平台管理专员。
刘某的案件在申请执行当日就被分到执行指挥中心财产查控组,当天法官便查控到了财产,查控组成员立即冻结财产,将款项划拨到刘某提供的账户中。
“案件在立案当日,财产查控组就必须发起网络查控,对于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案件,由执行指挥中心直接办理,简案快执。对未查控到财产的进行繁简分流,根据流程流转到各组,各组责任有别,分工明确,高速运转。”该院执行局局长李重立介绍道。
“以前办案,案件分工不明确,是几个人集中做,集约化执行模式开展以来,我们办案该查控的查控,该找人的找人,该接待的接待,现在我的工作就是专心办案……”执行实施组成员贺翔说道。
该院合理配置财产处置辅助工作、制作发送格式化法律文书、接待来访等9项事务性工作,繁简分流管理、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等5项管理职责归口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服务中心,在理顺职能、优化分工的基础上,灵活组建团队,探索专业化组织设置形式,推行以法官为核心的执行团队办案模式,让执行法官能从繁杂的琐事中“解放”出来,专心办案,实现减负增效。
“三推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
“刘某回家了,我今天看到他了!”2019年春节期间,由该院组建的网格员协执微信群中,网格员发来了“老赖”刘某回村参加婚礼的线索。
“这个案子拖了十几年了,一直找不到刘某,一定要抓住他这次回乡的机会,把这个案子结了!”该院执行局立即召集执行法官采取行动。执行法官通过当地村干部的帮助,找到正在参加婚礼的刘某,将刘某带往申请执行人家中做执行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刘某将所有借款全部还清,此案最终执结。
该院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利用综治网格员扎根基层、熟悉民情的优势,收集当事人及其财产信息,协助执行法官调解。2017年至今,该院共向乡镇及综治网格员推送涉执行案件260余件,涉被执行人284人,执结80件。
“我院跟公安局、电信部门、保险公司等单位或机构在执行上的协助机制日趋完善,从2018年开始,更深层次深挖组织的协助力量,重点是‘三推送’,指的是向乡镇机关、向组织部推送被执行人信息,向民政局推送困难当事人信息,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协助执行工作。”执行局负责人段伟良介绍。
2018年以来,该院向民政局推送对于已穷尽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推送涉执行案件34件,被救助2人;向组织部推送失信人信息,迫使村干部履行义务,在全县村委换届选举时,候选人名单进行失信排查,最终5名村干部候选人因不能参加选举主动到法院来履行义务,多起案件得以实际执结。
“信息化”让当事人顺利“提钱”
“这个价钱我不同意,鉴定费那么贵,我不想出……”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贺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贺某因无法偿还借款,需拍卖位于市区的房产,但在房产的估值上一直与林某协商不成。
“房产如果要鉴定的话,需要一定的鉴定费,我院现在上线的询价评估系统,客观准确,省钱省力……”执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介绍该院上线运行的询价评估系统。
该系统充分利用淘宝、京东、工商银行的询价数据库估值,共设置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四项流程,流程环环相扣,确保财产能得到最高效的处置。
通过网络询价,2天后,贺某的房产挂在网上拍卖。该系统因评估科学,节约了评估费和时间,极易得到当事人认可,自该系统上线以来,该院执行局评估了6起涉及财产处置案件,均在3天内便挂网拍卖,大大缩短了执行变现的时间。
运用执行综合管理系统,将执行工作所有节点和过程网上“全留痕”,全面监督执行工作进展;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定期、及时、有效地查控被执行人的相关存款、车辆、房地产等财产;运用询价评估系统和网络拍卖,缩短财产处置时限,提高财产处置变现效率,2018年至今成交金额近2000万元,标的物成交率为73.68%,溢价率为7.63%;启用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号管理,规范执行案款的发放管理……该院不断引进信息化工具,并重视培养干警的信息化意识,做好对全院干警的信息化使用能力培训工作,让信息化工具“好用、管用”,让干警“喜用、爱用”,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法官跟群众少跑腿,极大提升了执行质效。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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