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阳新:有财产拒不履义务 释法析理悔悟还款
2019-05-30 15:55:34 | 来源:平安法治阳新微信公众号
  5月28日下午,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接到电话,被执行人冯某及其车辆,在下武黄高速的时候被查控。执行干警立即前往高速路口将人、车带回阳新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2016年7月,冯某因故差欠申请执行人李某66000元并向李某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欠款于2017年6月底偿还完毕。还款逾期过后,冯某仍未偿还欠款,李某经多次催讨无果,即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冯某偿还李某66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执行干警调解,冯某先后偿还李某21000元便消失了行踪,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查控冯某财产,并查封了其名下仅有的一辆汽车。

  “接到收费站电话的时候,我意识到这是一举将该案执结的好机会,冯某是外出务工人员,执行难度大,如果错过这次机会,以后再开展执行工作会更加困难,于是我立刻组织人员前往高速路口,将冯某及其车辆一并带回了法院。”执行干警说道。

  在将冯某带回法院的途中,执行干警一路释法明理,为冯某做思想工作,促使其一次性将执行款履行到位,但冯某始终表示仅愿意通过分期还款。

  回到法院已是晚上7点,为了借此机会尽快执结该案,执行干警不顾疲惫,立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冯某却始终不肯一次性履行到位。在执行干警向冯某释明有财产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表示将对其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后,冯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底线,当场承认了错误并承诺回家凑钱一次性将执行款履行到位。

  5月29日上午,冯某来到法院将剩余的45000元履行到位,取回了自己的车辆。“我本来想再拖延一段时间,没想到这是违法行为。”冯某对干警说道。

  目前,执行干警已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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