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他人土地种桉树 广西兴业法院强制执行恢复原状
2019-05-30 16:05:43 | 来源:兴业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叶桂良 罗世光 何挺
“此次执行一起排除障碍物纠纷,请各位干警务必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自身安全”,“出发!”近日,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人民法院院长谢建军一声令下,执行干警立马奔赴目的地。
原告谭某与被告张某贺、张某辉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兴业法院依法审判,判决被告张某贺、张某辉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停止侵害,清除种植于兴业县石南镇兴业大道北侧北二区X号和Y号土地上的桉树,恢复土地原状。因被告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谭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贺、张某辉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并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明利害,但被执行人张某贺恶语相向,怠于履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到达目的地后,在四周拉起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执行法官再次勘察现场,确认砍除范围。在法官的指挥下,施工队开始对地上的桉树进行砍伐。
“感谢法官们,清理了这些桉树,我心中的大石头就放下了。”申请人谭某激动地说道。“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执行干警们挥了挥脸上的汗水,微笑回答道。夏日炎炎,天气反复,执行干警无畏风雨,无惧炎日,始终斗志昂扬,砥砺前行,执行不停歇,用实践行动捍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威严。
原告谭某与被告张某贺、张某辉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兴业法院依法审判,判决被告张某贺、张某辉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停止侵害,清除种植于兴业县石南镇兴业大道北侧北二区X号和Y号土地上的桉树,恢复土地原状。因被告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谭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贺、张某辉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并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明利害,但被执行人张某贺恶语相向,怠于履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到达目的地后,在四周拉起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执行法官再次勘察现场,确认砍除范围。在法官的指挥下,施工队开始对地上的桉树进行砍伐。
“感谢法官们,清理了这些桉树,我心中的大石头就放下了。”申请人谭某激动地说道。“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执行干警们挥了挥脸上的汗水,微笑回答道。夏日炎炎,天气反复,执行干警无畏风雨,无惧炎日,始终斗志昂扬,砥砺前行,执行不停歇,用实践行动捍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威严。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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