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首家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成立
2019-05-20 16:20:33
     中国法院网讯 (冼妮文)  5月1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首家“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在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与柳州市第二拘留所的共同揭牌下正式成立。标志着两家正式启动社会矛盾化解协作联动机制。这也是全市首家专门针对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开展矛盾化解、督促履行等工作的工作室,旨在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解决“执行难”工作。柳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朱东升,柳州市第二拘留所所长姚年梅,政委甘华贵,副所长桂成德,柳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文武,执行局局长江涛等人出席挂牌仪式。

  工作室设立在承担市区司法拘留工作的柳州市第二拘留所内。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在被送拘时,法院的送拘人员将向拘留所告知被司法拘留人所涉案件案由及矛盾纠纷的焦点,并提供相关案件情况,后由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对被司法拘留人展开谈话教育等工作,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履行意愿,开展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力争实现矛盾纠纷早日化解。对因达成和解协议并被解除司法拘留的当事人,及时跟踪回访,巩固矛盾化解成果,督促当事人按期履行义务。

  在当天的揭牌座谈会上,柳南区法院与市第二拘留所分别就2017年以来司法拘留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随后两家签署了“柳州市第二拘留所,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建立协作联动、司法拘留信息共享、动态反馈、应急保障、联席会商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工作运行机制,共同化解纠纷矛盾。

  随后法院执行法官现场就司法拘留相关问题给拘留所里的在押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并针对目前在拘留所内接受强制措施的案件被执行人覃某开展有针对性的谈话。覃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法院判决该公司对原告承担偿款义务。在原告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的执行过程中,覃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拒绝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法官随即对覃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在矛盾化解工作室里,基于民警在覃某被拘留期间对其思想动态的掌握,执行法官与工作室教导员很快把握住覃某的思想症结,对他耐心释法,循序渐进地加以引导,覃某最终放下包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原意与申请人和解,并希望提前解除对自己的拘留措施。覃某的主动配合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认可后,双方进一步达成和解,法院也根据规定提前解除了对覃某的拘留措施。

  下一步,柳南法院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拘留所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在化解执行矛盾,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方面积极的作用,确保机制长效化,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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