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夏季行动”执行到位82万余元
2019-05-20 16:07:07
     中国法院网讯  5月18日早晨6时40分,大部分的人们还享受在周末清晨的睡梦中,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早已在法院门口整齐列队。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伟正在作行动前的动员,随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晓林详细部署和安排后,出发指令一下,所有执行干警井然有序地上了警车,兵分12路,遍布全市范围,“夏季行动”拉开序幕。

  妥善化解物业纠纷案结事了效果好

  一起物业费纠纷案件中,小区业主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表达对物业公司的不满,而物业公司则将业主告上法院,致使双方矛盾越发激化。

  承办法官朱昊研究案件后,早晨将被执行人司某传唤至法院,但是,司某情绪激动。朱昊知道虽然可以强制执行,但并不能真正化解双方的矛盾,拒交物业费的情况在今后恐怕会愈演愈烈。随后,他耐心详细听取了司某拒交物业费的原因后,积极与物业公司交流。在此过程中,物业公司介绍了他们的工作内容,业主心有怨言,尽数向朱昊倾诉。朱昊全程仔细聆听,并向其进行普法。而被执行人司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物业费4115元全部履行,表示以后会按时缴纳物业费,如果遇到问题一定会合理运用合法手段进行维权。

  专坑同事拒不履行被当场拘留

  2017年12月4日,被执行人朱某因需资金周转,向申请人刘某提出借款。双方系以前公司同事,刘某出于帮忙之心,用信用卡刷了14000元借给朱某。2018年3月4日,朱某又提出借款,刘某又拿出16000元借给朱某,累计总共借款金额为30000元整。但当刘某因自己缺钱购车向朱某索要回借款时,朱某推三阻四不予归还。朱某说自己无力还款,提出用车抵债,还提出用。刘某借给朱某的30000元作为刘某购买朱某马自达牌车辆的定金,且双方也签定了车辆转让协议(朱某主动提供),当时规定自车辆转移之日起,车辆使用权归刘某。刘某也替朱某还每个月的车贷3401.66元。谁知该车辆因抵押给小贷公司,朱某无力偿还,已经被拖走。刘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与朱某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解除;朱某支付原告刘某返还购车定金30000元和车贷3401.66元,合计33401.66元。

  5月18日早晨,执行法官带着书记员和法警来到被执行人朱某家中,朱某的妻子在家。朱某系一名“滴滴”司机,其在外面跑车,妻子随即联系了被执行人朱某。告知朱某情况后,朱某来到法院。面对执行法官,朱某态度冷淡,自始至终一直坚持自己没钱还,没有任何办法。

  “欠债还钱本就是义务,如果不还,在法律层面还有犯罪的可能性。”执行法官告知朱某,“由于你一直拒不履行,法院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

  经过一天的奋战,此次夏季执行行动取得显著的成效。该院共出动执行干警55人,警车12辆,共计拘传15人;拘留被执行人2人,执行和解13件;上门送达张贴传票45张,执行标的款82万余元。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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