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两级法院联合 强制执行7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05-16 14:33:0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师国栋 刘勃
  5月15日早8时,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礼泉县人民法院对咸阳某石油化工产品销售公司、深圳某建材有限公司及李某、候某等人与陕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7起案件依法实施联合协同强制执行。咸阳中院执行局局长刘小刚,副局长田新社、王彬等领导同志在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对此次强制执行进行现场远程视频指挥。咸阳中院、礼泉法院执行局干警及抽调的6家法院法警共70余人参加了执行活动。现场共依法查封扣押了11台工程车辆。

  据悉,此次咸阳中院执行案件系申请执行人候某、杜某、苗某、王某等人与被执行人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咸阳中院(2016)陕04民终45号民事判决,责令被执行人陕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赔偿申请执行人700余万元及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等。执行设咸阳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视频连线总指挥、执行现场指挥,现场两级法院联合执法人员按预案分工和指令分头行动,各履行法律手续组、实施扣押组、押运车辆组、外围警戒组、现场警戒处突组等小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布控,依法履行法律程序、查封扣押车辆、强行开锁、护送车辆、法警对执行现场内外警戒,确保周边道路交通顺畅,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冲击、干扰警戒区内执行活动,整个执行过程全程进行摄像、拍照,所有参执人员服从指挥、任务清楚、分工明确、密切协同、相互配合,确保了此次联合强制执行顺利进行。

  随后,法院将对被执行人陕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所查封的机器设备、车辆进行评估后予以拍卖,用于清偿债务,切实维护法院生效判决的严肃性、权威性及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截止今年4月份,咸阳中院执行局充分利用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网上冻结、网上扣划、网上限制、网上拍卖等执行方式,执结案件162件,涉案标的额12.8亿元,查封房产、土地、设备、价值约5.7亿元,冻结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1300余个、限制出境21人、限制高消费26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2人,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案1人,向全社会发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执行公告,并张贴于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努力营造积极向上、诚信第一的执行环境。

  法官寄语:道路千万条,诚信第一条,拒执不履行,亲人两行泪!
责任编辑:董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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