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安徽天长16名被告人受审
2019-05-16 09:23:48
中国法院网讯 (姚永菲) 5月15日上午,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娄加俊等16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一案。此案由该院院长姜维安担任审判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以及部分被告人的近亲属近200人旁听庭审。中央电视台12套社会与法频道《庭审现场》等栏目进行了全方位报道。
天长秦栏镇是电子大镇,有安徽“温州模式”之称。伴随着大量电子产品的出口外销,几乎每家工厂都有焊接电子元件后作废的电子料库存,这类电子料多为铁、铁合金镀锡、铜镀锡等,回收价值高、利润大,电子料回收成为当地独有的热门附属产业。该案被告人娄加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是瞄准这一“商机”,采取持刀追砍、威胁、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长期非法控制当地废旧电线与针脚料回收两大市场。
公诉机关指控,1982年出生的被告人娄加俊,人称“娄老大”,天长秦栏镇人,十多岁起就混迹于社会。2016年因涉嫌毒品违法犯罪被刑事拘留,释放后因发现从事废旧电线回收有利可图,为霸占市场,非法聚敛钱财,其以哥们义气、发放工资等手段,先后网罗被告人张学文、胡学伟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采取多种非法手段,打压废旧电线买卖双方,非法控制当地废旧电线市场。2017年4月,在其同意和支持下,张学文等采取了同样手段,抢占针脚料回收市场。
2017年6月,娄加俊得知有人在秦栏镇东升电子科技公司收购废旧电线,便指使被告人毛玉维驾车撞击前来拉废旧电线的货车,并将撞车现场拍成视频,发布在其创建的以秦栏镇电子企业经营者为主要成员的微信群内“宣誓主权”,以此为标志,娄加俊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后继续吸纳被告人刘又兵等多人加入,进一步壮大规模,最终形成内部层次分明,有一定规约,要求成员对外要狠、对内团结,绝对服从指挥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在该组织的垄断下,当地电子企业和商贩不能按照公平自愿原则进行销售,废旧电线、针脚料的回收商也无法从事正常的回收业务,只能从该组织手中回收原料,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即使获得“特批权”,也必须按废旧电线每吨200-300元、针脚料每次500元向其缴纳保护费。
公诉机关审查查明,仅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初,该组织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5次,获缴保护费3.2万元。2016年底至2018年底,实施强迫交易犯罪69起,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娄加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多次纠集同伙随意殴打、拦截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多次以威胁的手段,强买强卖,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相关刑法,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以相应罪名追究该组织其他成员,被告人娄家峰、张学文等15人的刑事责任。
据悉,因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天长秦栏镇是电子大镇,有安徽“温州模式”之称。伴随着大量电子产品的出口外销,几乎每家工厂都有焊接电子元件后作废的电子料库存,这类电子料多为铁、铁合金镀锡、铜镀锡等,回收价值高、利润大,电子料回收成为当地独有的热门附属产业。该案被告人娄加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是瞄准这一“商机”,采取持刀追砍、威胁、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长期非法控制当地废旧电线与针脚料回收两大市场。
公诉机关指控,1982年出生的被告人娄加俊,人称“娄老大”,天长秦栏镇人,十多岁起就混迹于社会。2016年因涉嫌毒品违法犯罪被刑事拘留,释放后因发现从事废旧电线回收有利可图,为霸占市场,非法聚敛钱财,其以哥们义气、发放工资等手段,先后网罗被告人张学文、胡学伟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采取多种非法手段,打压废旧电线买卖双方,非法控制当地废旧电线市场。2017年4月,在其同意和支持下,张学文等采取了同样手段,抢占针脚料回收市场。
2017年6月,娄加俊得知有人在秦栏镇东升电子科技公司收购废旧电线,便指使被告人毛玉维驾车撞击前来拉废旧电线的货车,并将撞车现场拍成视频,发布在其创建的以秦栏镇电子企业经营者为主要成员的微信群内“宣誓主权”,以此为标志,娄加俊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后继续吸纳被告人刘又兵等多人加入,进一步壮大规模,最终形成内部层次分明,有一定规约,要求成员对外要狠、对内团结,绝对服从指挥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在该组织的垄断下,当地电子企业和商贩不能按照公平自愿原则进行销售,废旧电线、针脚料的回收商也无法从事正常的回收业务,只能从该组织手中回收原料,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即使获得“特批权”,也必须按废旧电线每吨200-300元、针脚料每次500元向其缴纳保护费。
公诉机关审查查明,仅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初,该组织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5次,获缴保护费3.2万元。2016年底至2018年底,实施强迫交易犯罪69起,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娄加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多次纠集同伙随意殴打、拦截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多次以威胁的手段,强买强卖,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相关刑法,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以相应罪名追究该组织其他成员,被告人娄家峰、张学文等15人的刑事责任。
据悉,因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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