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点多多? 新吴推“二三五”机制止痛
2019-05-15 14:49:5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石倩 许晓伟
案件持续高位运行而执行力量相对不足、群众权益兑现需求日益紧迫而执行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集中执行打击力度虽大但强度高难以为继……大多数基层法院都在经历着这样的“痛点”。最高人民法院多次要求,执行干警不可以案多人少为由,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也不可为盲目追求结案率,把不符合结案条件的案件也“终本结案”,让人民群众实现权利的期盼落空。这意味着既要多办案、快办案,又要办好案,不能牺牲执行的规范性、权威性,确保执行不走样。根治这样的痛点,江苏省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吴法院)以规为“引”,开出了自己的“药方”。
新吴法院所在的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企业云集,新型产业不断兴起。随着区域内经济交易日益活跃,随之衍生的司法需求、诉讼活动也日益频繁。“为人民群众实现司法裁判确定的合法权益,不仅涉及到执行申请人的切身利益,更影响到区域兴业创业的司法环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规范的长效机制,才能让执行不走样。”该院院长叶志浩表示,该院执行干警很多都是80、90后,很多干警走出大学校门就进入了执行队伍,只有实现规范的“言传身教”才能实现执行管理的良性循环,让质效提升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新吴法院根据执行规律,结合区域司法实践,制定、总结了一套执行工作“二三五”规范,逐渐形成案件有人办、有人盯、有人管的新工作模式,用规范提速度、提质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监督约束执行权力。三年来,该院执行质效持续向好,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99.24%。
有人办:执行有速度
“二三五”规范,是指通过加强案件的节点和期限管理来规范执行行为,即牢牢抓住立案后20天、3个月、5个月三个关键时间节点,确保案件立案后20天内完成集约查控,3个月内启动财产处置,5个月内做好结案准备。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在立案后20天内集中办理核对立案信息、制作发送格式化法律文书、启动网络查控等事务性工作,把执行法官从繁杂的琐事中“解放”出来,专心办案,实现减负增效。
“二三五”规范明确规定,执行案件在立案当日就必须发起网络查控,并立即对系统反馈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冻结相应金额存款。对于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案件,由执行指挥中心直接办理,简案快执,缩短执行期限。
“执行指挥中心就像一个筛子,所有的执行案件都要从我们这里筛一遍,如果我们这里筛得快,就能节省执行启动时间,加快后续程序的流转。这既是一种速度的体现,也是对被执行人的威慑。”新吴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吴诗佳表示,“总对总”和“点对点”查询在立案当天发起,除了即时冻结反馈的银行账户外,对于本地的房产、车辆、土地等财产在反馈3日内必须办理查封手续,“以往很多被执行人在财产被控制后钻‘送达’的空子来拖延执行,如假装没收到或者装‘失联’不出现,现在我们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即通过通信运营商锁定被执行人手机号并发送通知,此举将启动过程再次提速。”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刘老汉把自己的10万元养老金借给邻居做生意。将近两年过去了,邻居始终不愿归还借款,刘老汉只得一纸诉状将邻居告上法院。当他拿到胜诉判决书后,邻居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刘老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指挥中心在立案当日马上启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系统反馈其有足额财产,执行指挥中心将其银行账户立即冻结,并通过电子送达平台予以告知并释明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收到短信后,当天就主动将10万元借款交给法院,整个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两天。
有人盯:监管有准头
民事执行的核心是财产执行,摸清查实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采取适时而有力的处置手段,是强制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在经过执行指挥中心的筛选后,一部分财产情况不明朗或者财产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进入该院执行局的3个实施团队。由这三个团队负责进一步的执行实施,而这个时候执行指挥中心的角色转变为“监管者”,精准地“盯”着每个执行案件。
执行实施团队应当在立案后3个月内完成现场调查等传统查控工作,对有财产可供执行且需要处置的案件,由团队长报请合议庭合议并制定方案,必须在立案后3个月内启动财产处置程序。“案件进入实施团队后,我们会对案件的流程节点进行全面跟踪,对临近3个月、超过3个月仍未完成财产处置的案件和临近5个月还没有执结的案件进行通报,每月通报两次。”吴诗佳表示,对于每月通报的案件,团队长必须给个“说法”并且要及时制定新的执行方案,争取在5个月内结案。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朱某名下有商品房一套。进入执行后,朱某一直以与银行协商解决为借口,对执行干警虚与委蛇,拖延履行。“因为执行经验不足,相信了他的说辞,再加上手上案件又比较多,朱某的案件我没有及时跟进,在立案快到3个月的时候被通报了。”年轻的执行干警小王表示,在被通报后,他所在的执行团队立即对执行情况进行了重新分析评估并在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上汇报,共同制定后续方案。
根据讨论结果,团队长在被通报的第三天果断启动了财产处置程序。“朱某与银行的协商始终未有进展,一方面朱某并不愿卖房抵债,一方面也是吃准了银行不愿进入周期较长的房产司法拍卖程序想趁机压低执行款。”团队长表示,他们迅速通过大数据智能询价系统进行网络询价,在5分钟之内就确定了评估价,并在评估价基础上打七折迅速挂到淘宝网上拍卖。
朱某眼看自己的房产“贱卖”要吃亏,慌忙四处筹钱,在3天内就将执行款交至法院。该银行经理对“突如其来”的执行款十分惊讶,准备打持久战的他们没想到立案才3个月就拿到了全额执行款。”据了解,此类情况如果按照以往的工作流程至少6个月以上。
有人管:结案不“任性”
新吴法院执行队伍十分年轻,平均年龄不到32岁。除了全流程“盯”案件,该院还注重对疑难复杂案件的“管”,严格规范终本程序,确保只有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达到规定标准的案件才能纳入终本案件范围。
“要用老法官的经验、智慧给青年干警执行的底气。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有效控制长期、超长期案件的产生。”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秦飞表示,“二三五”规范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充分发挥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立案后5个月的未结案件,团队长必须向执行专业法官会议说明情况,同时由执行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运用集体智慧决定案件后续处理方式。”
很多年轻干警都表示,经过“老法师们”的专业把关和提点,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有了明确方向。同时,该院还规定,对于终本案件在结案前应当再次发起“总对总”和人民银行查询。
“新吴法院执行案件处理越来越规范严谨,对于一些案件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把程序走完,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我们也心服口服地同意终本。”一位律师感慨地说道。
新吴法院所在的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企业云集,新型产业不断兴起。随着区域内经济交易日益活跃,随之衍生的司法需求、诉讼活动也日益频繁。“为人民群众实现司法裁判确定的合法权益,不仅涉及到执行申请人的切身利益,更影响到区域兴业创业的司法环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规范的长效机制,才能让执行不走样。”该院院长叶志浩表示,该院执行干警很多都是80、90后,很多干警走出大学校门就进入了执行队伍,只有实现规范的“言传身教”才能实现执行管理的良性循环,让质效提升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新吴法院根据执行规律,结合区域司法实践,制定、总结了一套执行工作“二三五”规范,逐渐形成案件有人办、有人盯、有人管的新工作模式,用规范提速度、提质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监督约束执行权力。三年来,该院执行质效持续向好,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99.24%。
有人办:执行有速度
“二三五”规范,是指通过加强案件的节点和期限管理来规范执行行为,即牢牢抓住立案后20天、3个月、5个月三个关键时间节点,确保案件立案后20天内完成集约查控,3个月内启动财产处置,5个月内做好结案准备。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在立案后20天内集中办理核对立案信息、制作发送格式化法律文书、启动网络查控等事务性工作,把执行法官从繁杂的琐事中“解放”出来,专心办案,实现减负增效。
“二三五”规范明确规定,执行案件在立案当日就必须发起网络查控,并立即对系统反馈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冻结相应金额存款。对于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案件,由执行指挥中心直接办理,简案快执,缩短执行期限。
“执行指挥中心就像一个筛子,所有的执行案件都要从我们这里筛一遍,如果我们这里筛得快,就能节省执行启动时间,加快后续程序的流转。这既是一种速度的体现,也是对被执行人的威慑。”新吴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吴诗佳表示,“总对总”和“点对点”查询在立案当天发起,除了即时冻结反馈的银行账户外,对于本地的房产、车辆、土地等财产在反馈3日内必须办理查封手续,“以往很多被执行人在财产被控制后钻‘送达’的空子来拖延执行,如假装没收到或者装‘失联’不出现,现在我们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即通过通信运营商锁定被执行人手机号并发送通知,此举将启动过程再次提速。”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刘老汉把自己的10万元养老金借给邻居做生意。将近两年过去了,邻居始终不愿归还借款,刘老汉只得一纸诉状将邻居告上法院。当他拿到胜诉判决书后,邻居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刘老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指挥中心在立案当日马上启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系统反馈其有足额财产,执行指挥中心将其银行账户立即冻结,并通过电子送达平台予以告知并释明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收到短信后,当天就主动将10万元借款交给法院,整个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两天。
有人盯:监管有准头
民事执行的核心是财产执行,摸清查实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采取适时而有力的处置手段,是强制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在经过执行指挥中心的筛选后,一部分财产情况不明朗或者财产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进入该院执行局的3个实施团队。由这三个团队负责进一步的执行实施,而这个时候执行指挥中心的角色转变为“监管者”,精准地“盯”着每个执行案件。
执行实施团队应当在立案后3个月内完成现场调查等传统查控工作,对有财产可供执行且需要处置的案件,由团队长报请合议庭合议并制定方案,必须在立案后3个月内启动财产处置程序。“案件进入实施团队后,我们会对案件的流程节点进行全面跟踪,对临近3个月、超过3个月仍未完成财产处置的案件和临近5个月还没有执结的案件进行通报,每月通报两次。”吴诗佳表示,对于每月通报的案件,团队长必须给个“说法”并且要及时制定新的执行方案,争取在5个月内结案。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朱某名下有商品房一套。进入执行后,朱某一直以与银行协商解决为借口,对执行干警虚与委蛇,拖延履行。“因为执行经验不足,相信了他的说辞,再加上手上案件又比较多,朱某的案件我没有及时跟进,在立案快到3个月的时候被通报了。”年轻的执行干警小王表示,在被通报后,他所在的执行团队立即对执行情况进行了重新分析评估并在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上汇报,共同制定后续方案。
根据讨论结果,团队长在被通报的第三天果断启动了财产处置程序。“朱某与银行的协商始终未有进展,一方面朱某并不愿卖房抵债,一方面也是吃准了银行不愿进入周期较长的房产司法拍卖程序想趁机压低执行款。”团队长表示,他们迅速通过大数据智能询价系统进行网络询价,在5分钟之内就确定了评估价,并在评估价基础上打七折迅速挂到淘宝网上拍卖。
朱某眼看自己的房产“贱卖”要吃亏,慌忙四处筹钱,在3天内就将执行款交至法院。该银行经理对“突如其来”的执行款十分惊讶,准备打持久战的他们没想到立案才3个月就拿到了全额执行款。”据了解,此类情况如果按照以往的工作流程至少6个月以上。
有人管:结案不“任性”
新吴法院执行队伍十分年轻,平均年龄不到32岁。除了全流程“盯”案件,该院还注重对疑难复杂案件的“管”,严格规范终本程序,确保只有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达到规定标准的案件才能纳入终本案件范围。
“要用老法官的经验、智慧给青年干警执行的底气。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有效控制长期、超长期案件的产生。”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秦飞表示,“二三五”规范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充分发挥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立案后5个月的未结案件,团队长必须向执行专业法官会议说明情况,同时由执行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运用集体智慧决定案件后续处理方式。”
很多年轻干警都表示,经过“老法师们”的专业把关和提点,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有了明确方向。同时,该院还规定,对于终本案件在结案前应当再次发起“总对总”和人民银行查询。
“新吴法院执行案件处理越来越规范严谨,对于一些案件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把程序走完,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我们也心服口服地同意终本。”一位律师感慨地说道。
责任编辑:董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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