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打击拒执力度猛 惩戒措施威力显
2019-05-14 10:00:5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侯阳
5月13日中午,失信被执行人杨某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犯罪,被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并移送济源市看守所关押。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济源农村商业银行与杨某某借款纠纷一案,经济源市法院审理,判决杨某某在10日内偿还济源农村商业银行借款48万余元。2015年7月,案件申请执行后,杨某某抗拒执行,始终不到法院如实申报个人财产,也不主动履行执行义务。2016年,在案件承办干警多次催促下,杨某某履行了5万元后,继续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2017年12月24日,因拒绝报告财产,杨某某被依法司法拘留,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仍然拒不履行执行义务。
执行中经查证,杨某某名下有商品房一套,遂依法将该房屋查封。2019年3月5日,济源市法院发出公告,责令杨某某于10日内将该房屋腾空迁出。但杨某某仍无动于衷,逾期未腾空迁出。期间,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杨某某的刑事责任。杨某某为躲避执行离开济源生活。
5月8日子夜,案件承办干警葛满洲接到群众提供可靠线索,称杨某某现在洛阳市区一家小旅社就宿,葛满洲立即向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作了汇报。考虑到如不采取措施,被执行人很可能在天亮后离开,执行指挥中心主任牛延强立即带队赶往洛阳市。5月9日凌晨1时40分,杨某某被成功抓获并带回济源后,送至济源市拘留所羁押。
今年以来,济源市法院继续坚持以“打”促执,“打”字当先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各种惩戒措施,充分发挥各项执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失信行为,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不能赖、不敢赖、不想赖的浓厚氛围,确保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依法快速履行执行义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截止今年4月底,该院通过刑事自诉程序,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25名失信被执行人罪罚,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46次,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措施3558次,对实行被执行人采取多种强制措施后,成功执行到位标的额达1.18亿元。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济源农村商业银行与杨某某借款纠纷一案,经济源市法院审理,判决杨某某在10日内偿还济源农村商业银行借款48万余元。2015年7月,案件申请执行后,杨某某抗拒执行,始终不到法院如实申报个人财产,也不主动履行执行义务。2016年,在案件承办干警多次催促下,杨某某履行了5万元后,继续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2017年12月24日,因拒绝报告财产,杨某某被依法司法拘留,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仍然拒不履行执行义务。
执行中经查证,杨某某名下有商品房一套,遂依法将该房屋查封。2019年3月5日,济源市法院发出公告,责令杨某某于10日内将该房屋腾空迁出。但杨某某仍无动于衷,逾期未腾空迁出。期间,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杨某某的刑事责任。杨某某为躲避执行离开济源生活。
5月8日子夜,案件承办干警葛满洲接到群众提供可靠线索,称杨某某现在洛阳市区一家小旅社就宿,葛满洲立即向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作了汇报。考虑到如不采取措施,被执行人很可能在天亮后离开,执行指挥中心主任牛延强立即带队赶往洛阳市。5月9日凌晨1时40分,杨某某被成功抓获并带回济源后,送至济源市拘留所羁押。
今年以来,济源市法院继续坚持以“打”促执,“打”字当先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各种惩戒措施,充分发挥各项执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失信行为,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不能赖、不敢赖、不想赖的浓厚氛围,确保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依法快速履行执行义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截止今年4月底,该院通过刑事自诉程序,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25名失信被执行人罪罚,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46次,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措施3558次,对实行被执行人采取多种强制措施后,成功执行到位标的额达1.18亿元。
责任编辑:董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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