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汤阴:“酒场”拘传不留情 害怕被拘忙履行
2019-05-13 10:25:1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园园 李云帆
  “老婆!快……快准备6万块钱,马上给我转过来,要是再不还钱,法院就要拘留我了!”河南省汤阴县被执行人马某在某饭店和朋友吃饭时,被汤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拘传至法院,在得知自己可能会被拘留后,立即打电话让妻子筹集执行款。

  2016年4月,马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条,言明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马某未能按期还款,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马某诉至汤阴法院。汤阴法院依法判决,判决被告马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张某本金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马某未能按规定时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实施各项财产查控措施,发现马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打电话不接,且马某及其妻子常年在外地承包建筑工程,不知去向。为推进案件进展,执行法官经多方打听,找到了马某父亲的住所,希望通过马某的父亲,能够劝其早日履行义务。马某的父亲在得知执行法官的来意后,当场打电话给马某,让其赶紧回来,但马某不仅不听父亲的劝告,还叫父亲少管闲事。马某父亲斟酌再三后,向执行法官透露近期儿子会回来,并希望执行法官能够将其感化,劝其早日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得知这一线索后,制定了详细的“猎赖”计划,并将情况告诉申请人张某,要紧盯住马某的动向。

  日前,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张某打来的电话,称马某已经从外地回来了,在饭店正和朋友喝酒聊天。执行法官获悉后,带领几名干警立即驱车赶往张某所在的饭店,当场将其控制,并带回了法院。执行法官对其耐性劝说,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马某得知自己可能会被拘留时,一看这回法院要动真格了,立马服了软,当场打电话让妻子筹集执行款。半个小时后,马某将筹集到全部执行款转到法院账户,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董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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