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节后执行力不减 一日连拘两名失信人
2019-05-09 16:31:25
中国法院网讯 5月5日,节后上班第一天,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便迅速投入工作,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对规避执行的刘某某、彭某某分别作出司法拘留十日的决定。
被执行人刘某某与丈夫先后向申请人张某某借款488000元,先后归还304500元,剩余183500元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某夫妇仍未按期还款,且经营商铺有执行能力仍拒不执行,法院依法对刘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日的决定。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申请人彭某某离婚纠纷一案,2016年11月法院依法判令彭某某每年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共计3468元,可时过两年,彭某某给孩子的抚养费6936元分文未付,执行法官耐心做工作,督促其执行抚养费,可彭某某总以种种理由推诿执行,为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西和法院依法将彭某某司法拘留十日。
被执行人刘某某与丈夫先后向申请人张某某借款488000元,先后归还304500元,剩余183500元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某夫妇仍未按期还款,且经营商铺有执行能力仍拒不执行,法院依法对刘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日的决定。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申请人彭某某离婚纠纷一案,2016年11月法院依法判令彭某某每年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共计3468元,可时过两年,彭某某给孩子的抚养费6936元分文未付,执行法官耐心做工作,督促其执行抚养费,可彭某某总以种种理由推诿执行,为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西和法院依法将彭某某司法拘留十日。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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