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金台区法院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9-05-08 10:15:10
     中国法院网讯 (白明瑛)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喜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这是全省唯一一家获此国家级殊荣的基层法院。

  此前,金台区法院已荣获省、宝鸡市两级法院“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在深化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过程中,该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青少年犯罪预防、挽救并重,加强法制教育及宣传,坚持与专业机构长期合作,开展心理评估和疏导工作,重视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审理家事案件过程中,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针对辖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犯错青少年等群体,在学习教育、犯罪预防、惩治帮教等领域,有针对性的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法治教育、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及犯错青少年的感化挽救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的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了实际有效的帮助,深受社会各界认可和好评。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今后,金台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在未成年人工作中不断巩固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更优的理念、更强的措施、更严的作风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庞宇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