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冒雨执行 打响“五一”攻坚第一枪
2019-04-30 16:12:40
     中国法院网讯  为巩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根据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将于“五一”劳动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法律权威。

  4月29日,扬州中院执行局联合法院法警支队在院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冒雨对一处被案外人长期占用的厂房采取强制搬迁措施,将涉案房产成功交付买受人,打响了全市法院“五一”执行攻坚第一枪。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因被执行人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扬州中院在执行过程中遂依法对被执行人位于仪征市刘集镇盘古工业集中区面积达6000平方米的厂房进行评估、拍卖,最终买受人胡某以545万元的最高价竞得。但此时涉案房产被案外人吕某长期占用,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虽多次通知吕某限期搬离,但吕某对法院生效文书置若罔闻,并在厂房外空地处私自搭建违章建筑,用于存放其个人物品,且私自将部分厂房出租给其他案外人,以拖延执行、抗拒执行。涉案厂房被拍卖成交后,扬州中院承办法官又多次与占用人吕某及其他案外人进行谈话,希望其能主动搬离涉案厂房,但截至本次行动前,吕某及部分其他占用人仍拒不履行腾空、交付义务。

  在本次行动前,执行人员多次查勘现场,对本次行动做了详细布置,包括执行人员分组、现场突发情况应急预案、腾让物品处置方案等。同时为确保本次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扬州中院调集了数名仪征法院执行干警协助执行,并同时邀请了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参与并见证了此次执行活动。

  执行当天虽下起了雨,但却丝毫不影响执行干警依法捍卫法律权威的态度和决心。上午九点,执行人员准时到达执行现场,法警封锁现场、拉起警戒线,其他各组人员依照分工方案依法有序开展物品清点、登记、拍照等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占用人吕某闻讯赶来,试图闯入执行现场,阻碍搬迁。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将吕某拘传至法院,强制带离执行现场,以保证整个腾让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时另一占用人看到吕某被强制带离后,虽口头上声称其是合理占用涉案厂房,但却主动拿起手机联系家人,让其尽快开车来搬迁物品。而此时,被拘传至法院的吕某,在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下,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悔过,并承诺三天内主动搬离个人物品,也不再继续占用涉案厂房。整个搬迁活动,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历时六个小时,最终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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