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榕江:强占商铺拒不返还 强制执行彰显法威
2019-04-30 15:58:3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蒙会立 吴磊 陈安
  4月29日,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两起返还原物纠纷执行案件,顺利将被执行人韦某瀚、韦某玩强占8年之久的三间商铺强制腾空并交予申请执行人某房开公司。

  申请执行人某房开公司于2009年10月通过出让方式获得榕江县城北新区G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开发“三水榕城”小区,2011年小区1号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韦某瀚、韦某玩以其承包的土地在该1号楼的范围之内为由,强行占用该1号楼的三间商铺用于经营活动,房开公司多次要求韦某瀚、韦某玩归还商铺无果后起诉到法院。2018年7月,榕江法院判决韦某瀚、韦某玩将三水榕城小区A-13、A-15、A-16号商铺返还某房开公司,判决书生效后,韦某瀚、韦某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8月,房开公司向榕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关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并依法张贴了腾退房屋公告,但被执行人韦某瀚、韦某玩的态度十分强硬,表示坚决不予履行。

  4月29日上午9时,榕江县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冒着大雨,在榕江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医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对该三间商铺采取强制腾空执行措施,经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无果后,执行干警决定强制破门,按照预定方案对商铺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后,打包送往被执行人家中交予被执行人,并将腾退后的三个商铺交付申请执行人使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韦某玩与韦某瀚的爱人到现场阻挠执行,执行法警对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下午16时许,经过近7个小时的奋战,两案得以圆满执结。

  本次执行行动,榕江县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检察机关、社区干部、新闻媒体全程见证执行,体现执行工作的依法、规范、公开,有力地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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