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竹:“微执行+指尖执行”工作模式成效初显
2019-04-29 16:09:1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王迪
  微信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绝大多数人沟通交流的平台,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大胆创新,在诉讼服务大厅执行立案窗口集中公布该院执行局所有承办人工作微信号二维码,当事人、律师等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添加承办人工作微信,以此搭建一个集互动交流、咨询案件进度、普法宣传、文书送达、推送法院工作等为一体的工作平台。2018年12月-2019年4月,170余件案件通过微信完成文书送达,40余件案件通过微信结案。

  十年积案终化解

  2007年3月10日,被执行人罗某驾驶机动车与申请人屈某驾驶的机动车追尾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申请人屈某受伤、车辆受损。交警部门对该事故进行认定,罗某对该事故承担全责。2009年9月,屈某到大竹县法院起诉,要求罗某支付赔偿款23425.33元。该院判决罗某在指定期限内支付屈某交通事故赔偿款23525.33元。因罗某逾期未支付,屈某于2010年6月到大竹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因被执行人罗某下落不明且经查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该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8年12月,申请人屈某以发现被执行人罗某财产线索为由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中,因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错误,无法对其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且被执行人常年下落不明,电话号码也已更换,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罗某。执行法官根据其住址到其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将与被执行人同名的人筛查出来,最后根据申请人屈某对其照片的认定从而确定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及电话号码。执行法官通过新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被执行人罗某并得知其目前在外地务工。随即执行法官通过被执行人电话号码添加其微信,并通过微信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同时,根据被执行人正确的身份证号码,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罗某银行存款6000余元,并将冻结裁定书微信送达被执行人。随后,被执行人罗某通过微信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2万元,看申请人屈某是否愿意放弃剩余赔偿款。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的还款计划告知申请人屈某,屈某书面表示愿意接受被执行人的还款计划。最后,被执行人罗某将2万元赔偿款打至申请人屈某银行账户,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跨国执行零压力

  2015年8月,被执行人欧某向申请人赵某借款8万元并拒不归还。2016年5月赵某向大竹县法院起诉,该院判决被告欧某在指定期限内偿还借款8万元。由于欧某偿还18500元后拒不偿还剩余借款,2017年8月申请人赵某向大竹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61500元借款。执行中,因被执行人欧某无实际可供执行财产,该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8年4月,申请人赵某以提供新的财产线索为由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得知被执行人目前在柬埔寨,执行法官随即添加被执行人微信,并通过微信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同时执行法官在微信中向被执行人表明了利害关系,被执行人也通过微信转账陆续偿还了借款3.5万元。但自2019年1月起执行法官无法与被执行人欧某取得联系,鉴于被执行人在国内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且目前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将相关情况告知申请人赵某,赵某决定撤回执行申请。由于被执行人欧某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其作出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决定,并通过微信向其送达相关决定书。2019年3月被执行人欧某突然主动通过微信联系执行法官,表示由于其女儿要出国留学,希望执行法官取消对其纳入失信的决定,并表示愿意主动偿还借款1万元,余下的借款每月支付申请人5000元。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欧某的还款计划告知申请人赵某,赵某书面表示愿意接受被执行人欧某的还款计划。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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