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中院顺利执结知识产权案件
2019-04-29 16:07:4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一主题日的设立旨在促进社会各界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涉知识产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当前,KTV遍布全国,在极大地丰富人们业余生活的同时也引发了著作权上的大量纠纷,成为侵权重灾区。葫芦岛市某KTV就因未交纳版权使用费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信托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和音集协的合法权益被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该KTV删除涉案音乐电视作品225部;赔偿申请人音集协经济损失33750元。案件申请执行后,葫芦岛中院执行局查明,该KTV现已注销,但原经营者庄某并不能逃脱责任。经查询庄某名下银行账户有足够存款可供执行,现葫芦岛中院已经将全部执行款扣划,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葫芦岛市一家影像馆与某儿童摄影店因该儿童摄影店未经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及员工微信朋友圈擅自公开陈列使用影像馆享有著作权专有使用权的摄影作品样片进行宣传活动,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起诉到葫芦岛中院,后经法院判决:某儿童摄影店立即停止使用影像馆享有著作专有使用权的主题摄影作品样片;该儿童摄影店赔付厚朴影像馆经济损失3万元。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前往某儿童摄影店所在地,承办法官在表明身份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告知涉案经营者应履行义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其讲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劝说其主动履行。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将3万元执行款送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并且承诺停止侵权。

  涉知识产权案件由于存在案件标的额小、被执行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被执行人怠于履行义务等情况多有发生,案件虽小,但对营商环境影响往往较大,两起案件被执行人在承办人进行说服教育后均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体现了葫芦岛市人民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逐渐提高,为保障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保护知识产权任重道远,通过此次涉知识产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成功出击,葫芦岛中院郑重告示各界,人民法院有坚决打击各类侵害知识产权案件的信心和决心,为维护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和创设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出法院人的一份力。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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