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法院对一债务人房产进行执行评估勘验
2019-04-29 15:39:2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法警及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前往黄州火车站开发区石头坳村,在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当地村委会干部的监督下,对依法查封的债务人陈某胜生前所有的房产进行评估勘验。

  2014年,陈某胜以承包小型工程缺乏资金为由向谷某忠借款50万元并书面承诺以其名下二联三层房屋作抵押,约定期到后,陈某胜未能还款。2015年12月,谷某忠向浠水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胜偿还欠款,后因被告陈某胜病危无法应诉,谷某忠于2016年6月向法院申请撤诉,陈某胜在2016年年底病逝。2018年1月,原告谷某忠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陈某青、南某英(陈某胜遗产继承人)及谷某敏偿还欠款,并向法院申请对陈某胜名下的这栋二联三层房屋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该房产。

  原告谷某忠与被告谷某敏、陈某、陈某青、南某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浠水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8年7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陈某、陈某青、南某英在继承被继承人陈某胜遗产范围内与被告谷某敏共同清偿原告谷某忠出借款人民币5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方没有履行义务。2018年10月15日,申请执行人谷某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被执行人没有积极履行义务的态度和行动,也未对法院财产保全的房屋明确表示继承,近日,浠水法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债务人陈某胜生前所有的房产进行评估勘验。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与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在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村委会干部的监督下对陈某胜生前所有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勘验,并对室内财产进行逐一登记、拍照,电视台全程录像。下一步,法院将对该房产进行拍卖。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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