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拖欠借款不愿还 法官扣车促履行
2019-04-28 15:13:53
     中国法院网讯 (魏素娟)  明明有钱,却拖着借款不愿还,被法院拘留后仍不思悔改。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法官将这名“老赖”覃某名下小轿车扣押,终于促成了这起案件的执行。

  2016年,覃某与莫某因购车发生不愉快,覃某答应退回莫某购车款。当年7月,覃某向莫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收到莫某5.6万元,本借款以转账方式给付。此借款于2016年8月7日前归还,如超期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然而,覃某却迟迟没有归还借款。莫某只好起诉到法院维权。

  2017年1月,西乡塘区法院审理此案后支持了莫某的诉求,判决覃某归还莫某借款5.6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覃某一直不愿履行。莫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法官调查发现覃某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却不履行,随即对覃某拘留15日。然而,覃某还是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2019年4月15日,法官获悉莫某正在衡阳路某停车场洗车,便立即前往现场,当场将莫某名下的一辆小车成功扣押。这时,莫某才同意还款。随后莫某朋友谢某为其履行6万元,剩余1.6万元答应在2019年5月31日履行完毕,如果没有按期还款,则由法院拍卖扣押的小车还款。就这样,这起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了解决。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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