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强制执行与柔性司法双管齐下
2019-04-28 14:39:42
     中国法院网讯 (施政子)  执行不仅需要铁腕治“赖”的强度和力度,还需要法理共融的技巧与温度。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的精神,强制执行与柔性司法双管齐下,近日,通过强制腾房维护了七旬老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父子反目起争执对簿公堂得调解

  卢老和卢某是一对父子,因一些生活琐事二人心生过节,父子反目关系僵持不下。

  2018年11月,卢老向东阳法院起诉,要求卢某将其现居住的江北街道上卢社区房子中第一层的四间房屋腾空,交由卢老夫妻居住养老。经法院调解,卢某同意于2019年3月7日腾空交付,并由法院出具了调解书。

  然而,卢某回家后觉得自己在法院时脑子犯浑,才会稀里糊涂地同意调解方案,随即后悔,对于调解方案不予认可,对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也置之不理。卢老无奈,于2019年3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家庭和谐问题,高度重视,当天便电话联系卢某。然而,卢某却叫法院不要多管闲事,随即挂了电话,此后承办法官再电话联系卢某,就一直联系不上了。

  实地走访查情况强制腾空难度大

  承办法官第二天就到上卢社区实地走访,了解相关情况。村干部向承办法官表示,卢老与卢某积怨颇深,双方坐下来面对面沟通的难度很大,而且调解书要求腾空的第一层四间房屋现有一位93岁的老人居住,强制腾空难度很大。

  承办法官随即与江北街道的负责干部取得联系,在与街道干部几次走访、沟通后,确定了缓和关系为原则,租赁搬迁为主要的柔性腾空方案。在与该93岁老人的子女几次沟通交流后,其子女表示,家里居住条件有限,村里公房也已经拆除,目前没有合适的房屋给老人居住,如果能够找到合适的房屋,他们可以考虑让老人搬离。

  沟通协调无成效双管齐下促执行

  街道干部连续数日对可能出租的房屋挨户上门询问,经多方努力,终于做通一户村民工作,拟出租的房屋各方面条件都较为合适,也同意出租给93岁老人,其子女口头表示同意,但一直没有实际行动。

  对此情况,东阳法院认为歪风邪气不可助长,不管父母子女之间存在多大的心结和矛盾,子女不赡养父母,父母老无所居肯定是不对的,对这类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于是决定强制执行和柔性司法双管齐下。街道干部表示赞同,也希望借助这个案件的执行在辖区内起到一定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为此,东阳法院一方面于4月15日在腾空房屋处张贴房屋迁出公告,告知卢某以及居住在内的人员一周内自觉迁出,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对卢某作出拘留决定,并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控制,另一方面委托街道干部出面再做93岁老人子女的思想工作,希望其能自觉迁出,避免激化矛盾。

  耐心细致再教育多方协同取成效

  4月23日下午3时,承办法官接到派出所民警电话。原来,几经协调无果,卢老自行寻找到卢某,双方发生冲突,被带至了派出所。承办法官明确告知卢某应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可以视情对其罚款、拘留,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现已经对其作出了拘留决定,将对其依法实施拘留措施,如其能够在拘留期间让其他人对房屋进行腾空,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起初卢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恶意咒骂父母,经法官耐心教育,卢某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会让家人尽快进行腾空。

  24日下午6时,在法院和街道干部的监督下,卢某将第一层房屋全部予以腾空,交付给卢老,93岁老人也由其子女搬至另一出租房屋。考虑到父母子女今后居住在一个屋檐下,家庭和谐最为重要,卢某已经认识并改正了错误,不宜再扩大矛盾,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卢某的拘留措施。

  在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法官的释法劝导下,在街道、公安、村干部的协同配合下,该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见证了此次执行行动的村民表示,这件事为广大村民们上了一课:孝敬父母,尊老爱老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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