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 促进阳光执行
2019-04-28 14:24: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文静 朱一玉
4月26日,河南省法院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在全省民事诉讼和执行工作中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
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或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并获得批准,由法院签发给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该证据的法律文书。
据悉,今后,持有人民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可以有效减少阻力,保障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增加律师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程序中可使用的“硬手段”,不仅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也为律师调查取证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最大限度地查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最大限度地促进阳光执行。
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或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并获得批准,由法院签发给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该证据的法律文书。
据悉,今后,持有人民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可以有效减少阻力,保障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增加律师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程序中可使用的“硬手段”,不仅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也为律师调查取证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最大限度地查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最大限度地促进阳光执行。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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