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法院为执行工作加上“保险”
2019-04-26 16:17:40
中国法院网讯 4月25日下午,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并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公司共同举行保险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标志着“司法+保险”执行工作新模式正式启动。这是该院继“基本解决执行难”后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又一创新举措。
据介绍,经过双方磋商,这次保险项目合作范围包括,财产保全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涉民生执行救助保险、司法人员履职保障保险等多个险种。其中,执行悬赏保险借助保险来增加悬赏金额,既有效降低申请执行人负担,也可提高“猎人”积极性,对推动解决执行的“查人找物”难具有促进作用。
与其他险种相比,涉民生执行救助保险对案件当事人的影响更为直接,旨在创新司法救助管理机制,完善国家救助制度,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中生活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
发布会上,金湖法院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李明通报了该院近年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经过近三年来的努力,该院如期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一步执行工作将转入“切实解决执行难”。这次与保险公司联合建立“司法+保险”模式,是适应新时代司法创新的要求,也是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需要。
太平洋保险公司金湖支公司经理周辉,就司法保险相关问题,解答了媒体记者提问。他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拓展司法保险业务范围,加强双方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互联互通、精诚合作、通力配合,倾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实现。
据介绍,经过双方磋商,这次保险项目合作范围包括,财产保全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涉民生执行救助保险、司法人员履职保障保险等多个险种。其中,执行悬赏保险借助保险来增加悬赏金额,既有效降低申请执行人负担,也可提高“猎人”积极性,对推动解决执行的“查人找物”难具有促进作用。
与其他险种相比,涉民生执行救助保险对案件当事人的影响更为直接,旨在创新司法救助管理机制,完善国家救助制度,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中生活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
发布会上,金湖法院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李明通报了该院近年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经过近三年来的努力,该院如期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一步执行工作将转入“切实解决执行难”。这次与保险公司联合建立“司法+保险”模式,是适应新时代司法创新的要求,也是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需要。
太平洋保险公司金湖支公司经理周辉,就司法保险相关问题,解答了媒体记者提问。他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拓展司法保险业务范围,加强双方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互联互通、精诚合作、通力配合,倾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实现。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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