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拘留不是目的 还款才是正道
2019-04-22 16:23:11
     中国法院网讯 (杨雨欣)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晚间执行行动正在进行中,由执行法官邵海州带领的速执团队敲开了被执行人马某的家门……

  2017年,案外人叶某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伤,后向淮阴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马某支付案外人叶某医疗费23465元,申请执行人淮安某广告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马某未按照判决履行,法院按照判决书对淮安某广告有限公司的相关财产采取了执行措施。

  淮安某广告有限公司在被执行相关财产后,向淮阴法院提起追偿诉讼,要求被执行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经该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马某向淮安某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垫付款16099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因此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淮阴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送达了财产申报令、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查询了被执行人银行、房产、车辆等登记信息,未找到可供执行财产,同时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黑名单等,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其电话不是通话中,就是拒接,仅有几次接听后,态度还极其嚣张。

  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的住处后,该院执行局于4月17日晚间执行行动中将其带到法院,准备予以拘留,马某知道自己将要因为拒不履行义务而被拘留时,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开始向法院示弱。

  “拘留并非法院的目的,法院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生效裁判文书都能得到圆满的履行!”执行法官邵海州严肃的说道。

  最终,被执行人马某当场按照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其应该承担的责任,此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史梓敬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