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法院开启团队化办案模式 攻坚执行难
2019-04-22 16:21:21
中国法院网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院案件呈现高速增长,执行案件也随之连年增加,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为顺应司法改革和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自2018年起建立了“1+2+3”的执行团队。自团队组建以来,执行工作呈现出“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局面,鼓舞了全体干警执法办案的热情和信心,用实际行动为“基本解决执行难”作出自己的贡献。
针对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执行人员办案积极性不高,主动性差;执行办案效率不高,质量较低等问题,该院主要做法如下:
建立以年轻干警为主力的新型团队办案模式,即由1名员额法官办案核心,2名法官助理为实施主体,3名书记员作为辅助力量。实现以员额法官为指令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信息交换中枢的流水化、交互式协作执行方式。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无缝衔接、协同完成。
科学规划执行工作。由员额法官对承办的执行案件负总责。员额法官行使执行裁定、决定和命令权,审核签署各类执行裁定书、决定、命令等法律文书,审查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负责统筹安排团队成员分工,指挥、监督、管理、协调具体办案,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团队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法官助理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做好执行准备工作及其他执行辅助工作,办理执行实施事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草拟执行实施中的裁定、决定、命令等法律文书,报请法官审核签发等。书记员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的指导下负责案件记录,整理、扫描、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上传音频、视频资料,完成执行系统信息录入,维护执行日志,公开工作信息等工作。
科学配置执行资源。团队定期开展执行会议,组织排查和清理阻碍执行的各个环节,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团队成员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员额法官亲自部署、协调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执行信访案件。重大执行事项上报执行局领导会议讨论决定,交由相关负责人负责落实,落实情况纳入团队执行考核范围。
考核奖惩制度科学完善。对执行实施团队应实行两级考核制度,即团队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明确每一级考核标准,做到有章可循,依章而行。
通过以上措施,该院执行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效。
管理实现扁平化、压力得以有效传导。执行团队化实现了案件和人员管理的扁平化,案件责任直接到人,执行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有了很大提高。
办案积极性明显增强,办案效率显着提高。“1+2+3”的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实现了团队协作、分段处理、集约化执行,改变了过去执行法官需分别向银行、国土、房产、工商部门往返跑的情形;同时,也可有效避免承办法官个案“大权独揽”和“暗箱操作”,预防执行腐败现象的发生。有效提升了全局的办案绩效,同时也减轻了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大量执行难案、骨头案得到有效执行,提高了执行威慑力,实际执结率大幅提升,2018年度,每个团队平均结案245件,结案率93.39%,案件实结率接近60%。
司法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及时依照节点要求进行过程公开和文书公开,实时告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执行情况,特别是在终本案件执行中,全部通过谈话形式,主动告知申请执行人执行经过和财产查控情况。
通过主动公开,申请执行人对法院财产调查结果100%认可,全部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群众反映的执行线索和执行问题快速反应和责任到人,确保当事人能够随时得到接待和无障碍沟通,群众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2018年度,该院执行团队无一例信访投诉案件。
为提升执行实施工作质效,组建执行团队是缓解案多人少的最佳路径,是提升审判力的生动实践,是推进司法改革的有力举措,具有推广意义。
完善案件运转流程。制定专门性规章制度,细化执行实施流程节点,对每一节点,制定详细的操作性规范和完成时限,进行定时、定量、定质管理。
加强执行流程信息化管理,将执行节点信息及时录入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在便于当事人查询进度的同时,有利于团队长实时掌握案件进度,及时进行工作督办,实现执行过程全程监督、动态管理。
应根据不同实施团队,分别设置考核指标。各团队也应根据本团队案件实际、人员实际,制定内部实施细则,固化分工,明晰权责,作为内部考核的依据。通过逐级量化考核,使考核机制尽可能趋于公平合理。
针对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执行人员办案积极性不高,主动性差;执行办案效率不高,质量较低等问题,该院主要做法如下:
建立以年轻干警为主力的新型团队办案模式,即由1名员额法官办案核心,2名法官助理为实施主体,3名书记员作为辅助力量。实现以员额法官为指令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信息交换中枢的流水化、交互式协作执行方式。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无缝衔接、协同完成。
科学规划执行工作。由员额法官对承办的执行案件负总责。员额法官行使执行裁定、决定和命令权,审核签署各类执行裁定书、决定、命令等法律文书,审查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负责统筹安排团队成员分工,指挥、监督、管理、协调具体办案,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团队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法官助理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做好执行准备工作及其他执行辅助工作,办理执行实施事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草拟执行实施中的裁定、决定、命令等法律文书,报请法官审核签发等。书记员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的指导下负责案件记录,整理、扫描、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上传音频、视频资料,完成执行系统信息录入,维护执行日志,公开工作信息等工作。
科学配置执行资源。团队定期开展执行会议,组织排查和清理阻碍执行的各个环节,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团队成员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员额法官亲自部署、协调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执行信访案件。重大执行事项上报执行局领导会议讨论决定,交由相关负责人负责落实,落实情况纳入团队执行考核范围。
考核奖惩制度科学完善。对执行实施团队应实行两级考核制度,即团队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明确每一级考核标准,做到有章可循,依章而行。
通过以上措施,该院执行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效。
管理实现扁平化、压力得以有效传导。执行团队化实现了案件和人员管理的扁平化,案件责任直接到人,执行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有了很大提高。
办案积极性明显增强,办案效率显着提高。“1+2+3”的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实现了团队协作、分段处理、集约化执行,改变了过去执行法官需分别向银行、国土、房产、工商部门往返跑的情形;同时,也可有效避免承办法官个案“大权独揽”和“暗箱操作”,预防执行腐败现象的发生。有效提升了全局的办案绩效,同时也减轻了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大量执行难案、骨头案得到有效执行,提高了执行威慑力,实际执结率大幅提升,2018年度,每个团队平均结案245件,结案率93.39%,案件实结率接近60%。
司法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及时依照节点要求进行过程公开和文书公开,实时告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执行情况,特别是在终本案件执行中,全部通过谈话形式,主动告知申请执行人执行经过和财产查控情况。
通过主动公开,申请执行人对法院财产调查结果100%认可,全部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群众反映的执行线索和执行问题快速反应和责任到人,确保当事人能够随时得到接待和无障碍沟通,群众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2018年度,该院执行团队无一例信访投诉案件。
为提升执行实施工作质效,组建执行团队是缓解案多人少的最佳路径,是提升审判力的生动实践,是推进司法改革的有力举措,具有推广意义。
完善案件运转流程。制定专门性规章制度,细化执行实施流程节点,对每一节点,制定详细的操作性规范和完成时限,进行定时、定量、定质管理。
加强执行流程信息化管理,将执行节点信息及时录入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在便于当事人查询进度的同时,有利于团队长实时掌握案件进度,及时进行工作督办,实现执行过程全程监督、动态管理。
应根据不同实施团队,分别设置考核指标。各团队也应根据本团队案件实际、人员实际,制定内部实施细则,固化分工,明晰权责,作为内部考核的依据。通过逐级量化考核,使考核机制尽可能趋于公平合理。
责任编辑:史梓敬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