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武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骨头案
2019-04-22 15:52:03
     中国法院网讯  4月15日,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排除妨害案件,开展了强制执行行动。

  咸阳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高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咸阳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向长武法院申请执行高某拆除搭建在长武县城炭市街土地上的临时建筑。立案后,长武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高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长武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领导督战,强力攻坚。按照强制执行方案,本次强制执行内容为拆除违规搭建的临时建筑,由主管院长任总指挥,执行局长任现场指挥,下设执行组、警戒组、思想疏导组、应急处置组、宣传保障组、执行监督组,抽调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基层法庭30名干警参加执行。主管院长、执行局长全程参与现场督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予以全程监督,长武电视台跟踪报道。

  长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旭辉亲临现场指导强制执行工作。行动刚一开始,一场大雨不期而至,执行干警顶风冒雨,毫不退缩,将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亲属迅速带离执行现场。执行组指挥工人拆除违规搭建的临时建筑并将清腾的物品运至高某院内堆放整齐,整个执行行动历时4个小时,指挥高效,程序规范,措施得当,处置有力。参与现场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围观群众对执行干警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顽强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

  本案顺利执结,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体现了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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