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涉民生案十大案例 打击"老赖"不手软
2019-04-22 10:57:09 | 来源:湖北日报 | 作者:杨康 蔡蕾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关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关乎社会稳定。4月1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涉民生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涉民生案件“三优先”
湖北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源俊介绍,考虑到许多涉民生案件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各级法院开辟了涉民生案件快速执行绿色通道,按照“优先立案、优先查控、优先发还”原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正高效实现。
江夏区某楼盘逾期交房,开发商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对仲裁部门的仲裁决定视而不见。
无奈,507名业主集体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寻求帮助。去年8月30日立案当日,武汉中院即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迅速作出裁定冻结其账户1000万元,防其转移财产。随后,执行干警反复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他终于同意履行赔偿责任。2018年9月14日,武汉中院召开执行案款集中发还发布会,现场发还(网汇)案款共计830余万元,不到半个月即将507件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在湖北川合食品公司拖欠42名职工劳动报酬案中,企业名下无财产可执行,而公司厂房和土地早已抵押给本地一家银行。”湖北高院执行二庭庭长张竞介绍,为了让企业职工拿回血汗钱,荆门市两级法院多次派员与银行协商,说服银行同意在拍卖价款中预留部分资金,以兑现职工工资。2018年12月,川合公司厂房土地等抵押物经网络司法拍卖成交,法院从拍卖价款中扣除409275元,将该款项一一发到42名职工手中。
加强联动配合借力执结“骨头案”
“对于案情复杂、执行难度极大的‘骨头案’,各级法院通过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与党政机关、公安、国土、税务等联动单位沟通协调。”湖北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蒋泽稳介绍,执行联动机制将法院“单兵作战”的执行方式,扩展为多部门共同执行,拓宽了执行渠道,增强了执行力量。
武汉大东门社区幼儿园租用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房屋办学,入园学生大多来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2014年合同到期后,该局为筹措资金解决企业32名老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问题,要求结束合同,回收房屋,但幼儿园负责人黄某拒绝腾退。
生效法律文书要执行、32名老职工基本社保要解决、105名孩子受教育权要保障。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武昌区法院执行局多方协调,历时5个多月,召开28次调解、座谈会,50余次上门走访调查,省市区多部门执行联动。至2017年1月11日,幼儿园105名孩子,采取自行分流和区教育部门引导分流相结合的方式,均得到妥善安置;被执行人黄某也自愿配合法院腾退了房屋。
运用强制措施打击“老赖”不手软
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各级法院穷尽各种强制措施,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应城女子胡某租赁某公司仓库,但长期拖欠租金且拒绝将仓库返还。法院作出判决后,她仍不执行,且在法院依法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故意撕毁相关法律文书,威胁并辱骂法院执行人员,情节严重,被处司法拘留。应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将胡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期间,胡某之女主动将存放在仓库的物品搬出,将仓库返还。审理期间,胡某亲属又代为缴纳超期占用仓库的租金,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2017年11月,经法院审理,判决胡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杨源俊介绍,该省三级法院在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高度重视打击拒执罪专项工作,集中开展一系列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3年来,共司法拘留1.5万余人,罚款7800余人,通过公诉、自诉追究刑事责任1100余人,累计发布失信名单40余万人次,共有3.7万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
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涉民生案件“三优先”
湖北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源俊介绍,考虑到许多涉民生案件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各级法院开辟了涉民生案件快速执行绿色通道,按照“优先立案、优先查控、优先发还”原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正高效实现。
江夏区某楼盘逾期交房,开发商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对仲裁部门的仲裁决定视而不见。
无奈,507名业主集体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寻求帮助。去年8月30日立案当日,武汉中院即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迅速作出裁定冻结其账户1000万元,防其转移财产。随后,执行干警反复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他终于同意履行赔偿责任。2018年9月14日,武汉中院召开执行案款集中发还发布会,现场发还(网汇)案款共计830余万元,不到半个月即将507件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在湖北川合食品公司拖欠42名职工劳动报酬案中,企业名下无财产可执行,而公司厂房和土地早已抵押给本地一家银行。”湖北高院执行二庭庭长张竞介绍,为了让企业职工拿回血汗钱,荆门市两级法院多次派员与银行协商,说服银行同意在拍卖价款中预留部分资金,以兑现职工工资。2018年12月,川合公司厂房土地等抵押物经网络司法拍卖成交,法院从拍卖价款中扣除409275元,将该款项一一发到42名职工手中。
加强联动配合借力执结“骨头案”
“对于案情复杂、执行难度极大的‘骨头案’,各级法院通过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与党政机关、公安、国土、税务等联动单位沟通协调。”湖北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蒋泽稳介绍,执行联动机制将法院“单兵作战”的执行方式,扩展为多部门共同执行,拓宽了执行渠道,增强了执行力量。
武汉大东门社区幼儿园租用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房屋办学,入园学生大多来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2014年合同到期后,该局为筹措资金解决企业32名老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问题,要求结束合同,回收房屋,但幼儿园负责人黄某拒绝腾退。
生效法律文书要执行、32名老职工基本社保要解决、105名孩子受教育权要保障。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武昌区法院执行局多方协调,历时5个多月,召开28次调解、座谈会,50余次上门走访调查,省市区多部门执行联动。至2017年1月11日,幼儿园105名孩子,采取自行分流和区教育部门引导分流相结合的方式,均得到妥善安置;被执行人黄某也自愿配合法院腾退了房屋。
运用强制措施打击“老赖”不手软
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各级法院穷尽各种强制措施,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应城女子胡某租赁某公司仓库,但长期拖欠租金且拒绝将仓库返还。法院作出判决后,她仍不执行,且在法院依法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故意撕毁相关法律文书,威胁并辱骂法院执行人员,情节严重,被处司法拘留。应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将胡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期间,胡某之女主动将存放在仓库的物品搬出,将仓库返还。审理期间,胡某亲属又代为缴纳超期占用仓库的租金,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2017年11月,经法院审理,判决胡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杨源俊介绍,该省三级法院在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高度重视打击拒执罪专项工作,集中开展一系列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3年来,共司法拘留1.5万余人,罚款7800余人,通过公诉、自诉追究刑事责任1100余人,累计发布失信名单40余万人次,共有3.7万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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