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判案息讼的智慧
2019-04-19 16:15: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德亮
  息讼,即平息争讼的意思。近日读史,看到一些执法办案的故事,古人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巧妙地将双方当事人的争讼予以平息。从某种意义上讲,古人判案息讼的方法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宋真宗时,外戚因分财不均而讼,官司一直打到宋真宗那里。丞相张齐贤请求自己审理,当得知诉讼双方都认为对方所得多于自己时,即命两人写定供状,然后调换两人所分财产,交换文契,案件就此执结。其实作为当事人双方,财产分配均与不均心中自明,只是“贪婪”罢了。作为判案者,要想使双方都满意很难。你不是说对方分的财产比你多吗?张齐贤独出心裁,巧妙安排,让你们互换财产,双方再也无话可说,从而巧妙地破解了此难案。

  苏东坡在杭州任职时,扇子店店主欠债不还,被债主告到官府。其辩称,前年父亲去世欠下大量债务,今年夏天多雨扇子无销路,实在无钱偿还欠款。苏东坡听罢并不责怪,却命他取一捆扇子来。扇子一到,苏东坡濡墨挥毫,很快在20把团扇扇面上画好画并题字,交给店主拿去还债。人们听到这一消息,早等候在门外,争相购买,扇子马上销售一空。店主有钱得以还债了。按照通常的做法该案并不难判,欠债人无钱还账,很可能会出现执行难。苏东坡轻松挥毫之间一举三得:从商品经济、市场营销方面解决了扇子滞销问题;从司法办案方面彻底解决了债务纠纷问题;从文化方面为社会创造了一批优秀的书法绘画作品。这真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结局了,既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又营造出了其乐融融的和谐氛围,息讼的智慧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曹怀朴在闽县为官时,一天出行途中遇到甲、乙两人争执。甲说拾到黄金五十两,在这里守候丢失者。等丢失者乙来认领时,甲将黄金归还。但是没料到乙却谎称丢失的金子比这多一倍,故纠缠不休。曹怀朴问乙所丢失的黄金是否真是一百两,乙十分肯定地说是。曹怀朴就对甲说:“乙丢失的是一百两,与你拾到的不相符合,你拾的一定是其他人丢失的,我看没有人来认领,你就先将黄金拿走吧。”甲于是拿着黄金离开了,乙又急又气却讲不出什么。曹怀朴早已看出乙不但不感谢甲,反而想讹诈甲,但他没有当面点破并斥责,而是采取了巧妙做法,使不义之人既丧失了黄金,又有苦难言。这样的处断方法虽不符合现代人的标准,但从平息纠纷方面来讲,谁又能不说这就是一种大智慧呢?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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