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找准拒执“症结”巧妙执结合同纠纷案
2019-04-19 14:33:1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杜鑫
近日,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周某某在执行法官陈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教育下,现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23180元。
2018年11月,沈丘县法院经依法审理对张某诉被告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周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23192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某拒绝履行判决义务。案件因张某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进入了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陈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告知其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起初,周某某抵触情绪很大,态度强硬,明确表示不予履行。陈法官通过电话有联系了几次,周某某不是不接电话,就是简单一句话“没钱”不肯配合执行工作。
经过了解,陈法官得知周某某对判决有异议,认为张某出售的保温板有质量问题,自己不应该向其支付剩余的货款。了解到这一原因后,陈法官针对症结所在向其耐心讲解了执行的依据,告知其对判决不服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面对陈法官的耐心真诚,周某某态度逐渐有了转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当天下午,周某某把23180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
2018年11月,沈丘县法院经依法审理对张某诉被告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周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23192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某拒绝履行判决义务。案件因张某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进入了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陈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告知其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起初,周某某抵触情绪很大,态度强硬,明确表示不予履行。陈法官通过电话有联系了几次,周某某不是不接电话,就是简单一句话“没钱”不肯配合执行工作。
经过了解,陈法官得知周某某对判决有异议,认为张某出售的保温板有质量问题,自己不应该向其支付剩余的货款。了解到这一原因后,陈法官针对症结所在向其耐心讲解了执行的依据,告知其对判决不服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面对陈法官的耐心真诚,周某某态度逐渐有了转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当天下午,周某某把23180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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