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法院强制执行 执回民工血汗钱
2019-04-16 14:32:25 | 来源:云南法制报 | 作者:闵以荣 刘剑松 孟令
“感谢法院的工作人员,帮我要回了血汗钱!”近日,李某来到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将两面锦旗送到了信访接待室肖永立和执行局副局长李常富手中。当他遭遇“老赖”拖欠工资时,是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催讨,并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帮他拿到了应得的血汗钱。
原告李某受被告董某雇请到工地做工,工资按每月1800元支付,应支付总工资25200元。但董某支付了李某16200元后,就未支付剩下的9000元。经李某催要,被告董某才出具欠条,承诺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9000元欠款付清。但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董某仍未按约定支付李某工资。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由被告董某支付原告李某劳务费9000元及利息90元。2018年5月20日判决生效后,董某拒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于是李某拨打12345政府热线反映,希望得到帮助。
接到转办的信访事项后,楚雄市法院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肖永立迅速接待了信访人李某,认真听取他的陈述意见,并耐心、细心地告知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帮助他办好了申请执行的手续。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董某不在楚雄本地,长期找不到人,法院依法向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董某均未实际履行。随后,法院又对董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其寸步难行。
直至今年3月,李常富收到申请人李某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董某在某局有一笔工程尾款,李常富立即进行核实,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扣划了这笔执行款。近日,李某终于拿回了血汗钱。
两面锦旗,一面给耐心接待群众、想群众所想的信访接待员;一面给不辞辛苦、急群众所急的执行干警。“9000元对李某来说是好几个月的生活开销,能帮申请人拿到血汗钱,再苦再累也值得。”接过李某的锦旗,李常富感慨地说。
原告李某受被告董某雇请到工地做工,工资按每月1800元支付,应支付总工资25200元。但董某支付了李某16200元后,就未支付剩下的9000元。经李某催要,被告董某才出具欠条,承诺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9000元欠款付清。但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董某仍未按约定支付李某工资。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由被告董某支付原告李某劳务费9000元及利息90元。2018年5月20日判决生效后,董某拒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于是李某拨打12345政府热线反映,希望得到帮助。
接到转办的信访事项后,楚雄市法院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肖永立迅速接待了信访人李某,认真听取他的陈述意见,并耐心、细心地告知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帮助他办好了申请执行的手续。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董某不在楚雄本地,长期找不到人,法院依法向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董某均未实际履行。随后,法院又对董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其寸步难行。
直至今年3月,李常富收到申请人李某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董某在某局有一笔工程尾款,李常富立即进行核实,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扣划了这笔执行款。近日,李某终于拿回了血汗钱。
两面锦旗,一面给耐心接待群众、想群众所想的信访接待员;一面给不辞辛苦、急群众所急的执行干警。“9000元对李某来说是好几个月的生活开销,能帮申请人拿到血汗钱,再苦再累也值得。”接过李某的锦旗,李常富感慨地说。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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