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019-04-15 15:21:0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杜鑫 李文宇
  4月12日凌晨5点,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静谧的院内,随着一句短促而有力的声音:“出发!”顿时警笛大作,执行局法警队几十余名干警驾车兵分3路,拉开了沈丘法院“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的序幕。

  自4月2日全省法院下达“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的通知以来,沈丘法院为确保执行的突然性、有效性,不给“老赖”们可乘之机。精心准备,精密筹划,精确摸排。于当日再度出击,准确到达“老赖”门前。

  首战初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17年,张某(男)与李某(女)经人介绍准备结婚,按照民间习俗送彩礼99900元,后因故关系破裂。张某向李某多次讨要只得一万元,剩余彩礼一直推脱不还,张某无奈于2018年3月诉至法院。同年5月,沈丘法院判决李某归还剩余彩礼本金899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多次传唤李某调解均未到场并躲避执行。

  凌晨六点,执行干警到达李某家门前敲门,屋内应答之后表明身份,又多次敲门却不见开门。执行干警不得已说明:“再不开门就要依法强行开锁了”。李某家打开了门,开门的正是本案的被执行人李某,执行干警在随行法警的配合下将其带上警车。在执行干警的说服下,李某同意按期偿还案款的协议。

  合同签订却悔改强制拘留不容情2016年7月,孙某与王某签订土地承包转让合同,转让款共计13余万元。许久不见其履行合同,孙某多次催要未果后于2017年2月诉至法院。2017年3月沈丘法院下达判决,要求王某偿还合同款及其利息。到达判决还款期限仍不见款项,转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调解,王某却说合同内容不明确,对自己不公平,百般抵赖。

  早上6点20分,当执行干警前往王某家路上时,与王某相遇,随行法警在执行法官的示意下将其控制并带上警车。回到法院后,王某仍声称合同对自己不公平,内容说明不具体。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面临拘留的王某让家人送来了部分案件款,并就剩余案款的支付同申请人达成一致。

  有借无还 世间哪有这好事2017年1月,齐某、周某、蒋某三人因生意需要向杨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说明于2017年12月底还清借款。时间到期后,杨某多次催要无果,2018年3月诉至沈丘法院。4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此后,三人推脱生意不好手头无钱多次推迟还款时间。杨某无奈申请执行。

  早晨分别到达三人家中后,齐某与周某被当场拘捕,蒋某外出不在家中,执行干警通知蒋某家人转告蒋某尽快还款,否则也将面临拘捕。

  截至上午10点30分行动结束,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7名,其中2人当场履行案款,2人达成和解,3人被采取拘留措施。此次集中行动共执结案件4起,涉案标的额30余万元。

  沈丘法院通过这次行动,巩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成果,有力的震慑了旁观的潜在失信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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