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执行干警“硬核”操作克服执行难
2019-04-15 14:49:53
     中国法院网讯  让每一起案件胜诉人都能拿到真金白银,为了这个目标,黑龙江法院干警想尽千方百计,历经千难万险,使出千万种手段,全力攻坚执行难。

  灵活执行难不倒 干警化身“卖酒小哥”

  面对疑难复杂情况,执行干警总能找出合理的解决方式,可以说是各个“身怀绝技”。近日,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一执行干警就化身“卖酒小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大庆某酒业公司欠某消防安装公司工程款被起诉至大同区法院。2017年6月27日,法院调解酒业公司给付工程款86.5万元。因酒业公司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消防安装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发现,目前,被执行人酒业公司经营状况差,负担重,如现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对企业经营造成毁灭性打击。大同区法院决定加强调解。经多次协调,2019年3月14日,两家企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酒业公司一次性给付13.08万元,其余案款用2248箱白酒抵偿。

  案件执行完毕后,执行干警当起了“卖酒小哥”,通过朋友圈、微信群帮助推销白酒,为申请执行企业实现资金回笼“烧火助力”。

  在这起案件中,大同区法院执行干警因势利导,灵活采用执行措施,在依法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又较好地保护了被执行企业的再发展能力,为盘活被执行企业和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积雪山路不通天降 “急行军”扣住卖猪款2018年7月,因饲养跑山猪流动资金不足,杨某向张某借款3.2万元。张某将省吃俭用多年攒下的退休金借给杨某,哪料当年生猪价格大幅下降,杨某难以及时回款,未能按时还清张某的欠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绥阳林区基层法院查证,杨某除一百多头跑山猪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查封了杨某20余头跑山猪。张某表示,自己73岁了,没有精力饲养扣留的生猪,要求杨某给付现金。

  近日,绥阳法院得到消息,住在黄松经营所的杨某要将全部生猪卖出去,已联系好买家。在杨某与买家约定收猪的当天,早上6点,绥阳法院干警就出发赶往70余公里外的黄松经营所。初春季节,山区路上的积雪还未融化,干警们克服了山陡路滑的困难,赶到时,杨某正在收取现金。执行法官立即敦促杨某偿还了张某欠款。

  “我们这里是深山林区,交通不便。要不是你们赶到这里,不知道我这笔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张某激动地说。

  “强硬”占着不放 强制腾退房屋2018年3月28日,申请执行人宋某等6人因与佳木斯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向汤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汤原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下达执行通知书,但该公司就是赖着不走,迟迟不履行腾退义务。多次沟通无效后,汤原县法院决定强制腾退房屋。

  2019年4月3日早6时30分,汤原县法院干警驱车前往鹤立镇农贸市场。到达指定现场后,执行干警张贴强制腾迁公告,并在3名人大代表见证下,开始了强制腾迁,清除占用物品,清点登记封存,3小时20分后,结束了执行工作,法院将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房屋移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宋某。

  “多亏了法官,解决了我们多年的难题。”宋某激动地说。
责任编辑:史梓敬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