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支持诉讼首度“盯上”退市公司
2019-04-13 22:07:4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潘清
  作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权救济机制之一,证券支持诉讼首度“盯上”A股退市公司。来自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消息称,由其指派公益律师代理投资者,以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机”)及其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为被告提起的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申请,已于近期获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据了解,2015年10月8日,昆机公告其第一大股东沈机集团将以公开征集的方式转让昆机股份。当月29日,沈机集团与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者作为股权转让的首选受让方。同年11月9日,紫光卓远在转让协议中增加“3个月自动解除”和“获得云南各部门支持”条款。当月10日,沈机集团同意该协议并盖章。当天,昆机发布关于大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签署协议公告,称沈机集团拟向紫光卓远转让其持有的昆机25.08%股份,但未披露“3个月自动解除”和“获得云南各部门支持”条款。2016年5月11日,中国证监会以信息披露违法进行立案稽查,并于2017年2月和5月先后对昆机和沈机集团作出处罚。

  2017年3月20日,昆机发布公告称在2016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公司存在存货不实、收入跨期等问题。经自查,发现公司2013年至2016年存在存货不实、费用少计、销售收入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等多项问题。审计人员提示投资者公司存在暂停上市风险。当月22日中国证监会予以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2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处罚认定昆机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报告数据与实际不符,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2017年3月20日,昆机公告披露以前年度涉嫌财务违规后,股票连续7个跌停,2018年5月30日退市整理期间其股价又出现15个“一字跌停”,同年7月13日摘牌时股价仅为1.47元,投资者面临巨大损失。

  2019年4月4日,投服中心指派公益律师、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作为诉讼代理人,支持投资者赵某向昆机、沈机集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投资损失9万余元。这一申请当日获法院受理。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向退市公司提起支持诉讼,不仅有助于维护委托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利于探索完善退市公司投资者赔偿救济渠道和机制。

  截至目前,投服中心累计提起支持诉讼17起、股东诉讼1起。其中结案5起,217名投资者获赔金额946万元;在审案件13起,适格投资者568名,诉求金额9233万元。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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