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含山:3万元工程款拖欠七年 干警成功扣押车辆
2019-04-10 10:36:4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家云
“看,法院执行局又在扣押车辆了。”4月8日上午12时,安徽省巢湖市闹市区一道路上的行人议论纷纷。此事的起因是含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案件申请人孙某电话,他发现了被执行人谢某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执行法官和法警迅速出动,赶赴巢湖市闹市区,在确认车辆为谢水所有后,便迅速扣押贴上封条,并安排拖车将该车拖回了法院。
2012年8月,孙某与谢某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谢某将模板转包给孙某,由孙某包工包料。工程完成后,孙某因谢某拒不支付工程款诉至含山法院。含山法院于2016年1月判决,谢某需支付孙某工程款323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谢某拒不履行该判决,孙某于2016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查询,走访等措施,发现谢某除了有一辆别克牌汽车,并无其他财产,遂查封该车辆以禁止交易。但执行法官始终联系不到谢某本人,多次到其家中也均不在家,也没发现查封的车辆。通过多方打听,才知道谢某为逃避执行躲到外地去了。本案陷入执行僵局,一直无法解决。
此次接到孙某的电话后,执行法官看到了解决案件的希望。收到线索后,便迅速出击,驱车前往巢湖市汽车站附近。在确认次辆汽车就是谢某名下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后,且在附近并未发现谢某踪迹,执行法官遂决定联系拖车将该车拖回法院,以便进行评估、拍卖。
2012年8月,孙某与谢某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谢某将模板转包给孙某,由孙某包工包料。工程完成后,孙某因谢某拒不支付工程款诉至含山法院。含山法院于2016年1月判决,谢某需支付孙某工程款323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谢某拒不履行该判决,孙某于2016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查询,走访等措施,发现谢某除了有一辆别克牌汽车,并无其他财产,遂查封该车辆以禁止交易。但执行法官始终联系不到谢某本人,多次到其家中也均不在家,也没发现查封的车辆。通过多方打听,才知道谢某为逃避执行躲到外地去了。本案陷入执行僵局,一直无法解决。
此次接到孙某的电话后,执行法官看到了解决案件的希望。收到线索后,便迅速出击,驱车前往巢湖市汽车站附近。在确认次辆汽车就是谢某名下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后,且在附近并未发现谢某踪迹,执行法官遂决定联系拖车将该车拖回法院,以便进行评估、拍卖。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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