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有效执行:徐州泉山区法院的执行优选术
2019-04-10 09:36: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洁 赵静
  为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提升执行效率和效果,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针对15万元以下标的额案件,由两个速执组采取“一次有效执行”措施,撕开“老赖”最后防线,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次有效执行”实施4个月以来, 执结此类案件908件,平均结案时长已从原来的86天缩短到现在的22天,执结率同比上升36.05%。

  6小时执结8起案件

  “一次有效执行并不是一个案件只执行一次,而是从众多执行措施中找到一次有效的办法。”泉山区法院副院长滕丙业表示,通过梳理该院执行指挥中心近三年的数据,发现该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15万元以下标的额案件占到总案件数的近60%,且该类案件一般是民间借贷、赡养抚养等民生类案件。能否将该类案件执行好、执行到位,直接影响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评价。

  经该院党组研究,成立了2个速执组专门执行该类案件。这类案件要求立案2天内必须完成网络财产查询,有足额财产线索的立即执行结案。没有查询到足额财产线索的,由速执组直接对被执行人的财物进行扣押、评估、拍卖。

  3月13日清晨,泉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沈志刚带领2个速执组团队,开展集中执行。陈某是个包工头,平时承接一些小工程。2015年,陈某雇佣孙某等16名工人盖房,房子盖好后,陈某以各种理由拖欠工人工钱。2016年,工人们委托孙某起诉,想讨回16名工人的工钱4万元。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工人们的诉求,但判决生效后,陈某玩起了“躲猫猫”。

  在与公安机关联动查找后,沈志刚团队找到陈某下落,经现场搜查,陈某家里只有少量现金。在查询陈某的微信和支付宝交易记录时,沈志刚发现陈某有多笔大额现金转往他人账户。对此,陈某的解释是在别的工地结账需要支付给工人的。由于陈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沈志刚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申请人孙某表示,执行法官们在每个执行节点都主动告知其执行进展,说明法官们一直在想办法。在上午近6个小时的执行行动中,速执团队对8名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拘传3人,拘留3人,当场履行2人,拘留拘传后亲友代为履行3件,申请人同意终本执行3件,8起案件均得到有效执行并全部结案,一次有效执行威力充分显现。

  让申请人看到效果

  “让申请人看到实实在在的执行效果,是一次有效执行的目的。”泉山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遥表示,该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常邀请申请人一起见证执行现场,申请人不仅能了解自己的案件情况,同时也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现象。对于不愿或者不便到现场的申请人,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并将视频上传案件库,方便申请人随时监督、查询,促进执行行为规范化。

  由于泉山区是徐州市主城区,一些案件的被执行人频繁变更住所给执行工作带来一定难度。针对这一现状,泉山区法院出台《执行工作与社区网格化管理联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基层“网格员”人熟、地熟、事熟的资源优势,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将执行网络渗透至每个街道、每个居委会,让“老赖”无处藏身。

  两个执行速执组人员轮流排班,梳理被执行人线索,每天进行“早堵”“晚堵”被执行人。2月13日清晨,泉山区法院执行人员通过网格员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伏某下落。伏某与姜某达成调解协议,应还款4万元一直未予履行。执行干警在“四查”工作中,未发现伏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伏某被拘传到法院后,其主动向执行干警说明,自己享有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共计4万余元,可供偿还姜某。执行干警根据其提供的线索进行核实,第三人对该笔债务并无异议。随后执行干警经过多方工作,对伏某到期债权依法划扣用于偿还其债务。

  如果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固然满意,可是对于一些执行不能案件,如何让申请人理解法院执行工作?滕丙业介绍,该院从2016年开始实行每周五员额法官接访制度,对所有来访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让申请人对自己的案件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该制度施行以来,执行信访率显著下降,2018年仅为0.8%。

  让失信被执行人品尝苦果

  “我被你们列入了黑名单不能坐飞机,我现在要求履行。”1月23日,泉山区法院接到被执行人王某电话,其要求主动还款。王某在深圳上班,在网上答应小李去香港代购手机。小李将9000元现金通过微信转给王某后,王某不仅没有购买手机,反而将小李拉至黑名单。小李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王某返还小李9000元。但王某一直没有还款。

  在过年前夕,王某所在公司在上海组织年会,由公司统一订购飞机票前往。王某被公司通知由于其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坐飞机。这下周围的同事都知道王某是“老赖”,给其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无奈,王某只能坐普通快客火车前往上海,在途中他急忙给法院打来电话,要求履行义务。

  在推动一次有效执行过程中,泉山区法院利用信息化优势,对执行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实现“一站式”执行。制定了《泉山法院执行实施案件流程规范》,对执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执行行为都明确了时效和标准,并专门设置监控组,将发现的问题以每日任务的形式反馈给实施组并由局长督促整改,该院的终本案件合格率由72%上升到100%。同时将立案信息核对、网络财产查控、司法网拍、集中送达、执行委托、集中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业务全部纳入执行指挥中心,编印《执行局常用法律法规汇编(2015-2018)》,为执行人员提供智力支持,推进案件质效快速提升。

  在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方面,该院不仅采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执行措施,且通过曝光、在小区设置失信人“曝光栏”等形式,加大对“老赖”的信用惩戒。同时,该院还与有关银行、单位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让失信者在贷款办理、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方面处处受限。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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