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法院:速裁中心简案快办 优质高效化解纠纷
2019-04-08 10:58:05
中国法院网讯 (张浪) 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由驾驶员张某补偿原告刘某某5000元精神抚慰金,由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双方当事人对此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2018年5月12日,驾驶人张某因未注意安全,撞上了不满三岁的行人刘某某,造成刘某某一级轻伤,驾驶人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刘某某法定代理人在起诉时,除要求两被告赔偿事故造成损失外,还要求驾驶人张某对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害给予适当补偿。
原告刘某某治疗后鉴定未构成伤残,法律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但法官考虑到本案受伤的是一个不满三岁的孩子,且本案标的不大,可以适当予以精神损害补偿,于是耐心给原、被告双方做工作。经过法官一上午的面对面调解,驾驶人张某同意补偿原告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当场兑现,保险公司也同意赔偿原告事故损失。
据悉,本案从材料送达到调解成功,时间不到半个月。
2018年5月12日,驾驶人张某因未注意安全,撞上了不满三岁的行人刘某某,造成刘某某一级轻伤,驾驶人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刘某某法定代理人在起诉时,除要求两被告赔偿事故造成损失外,还要求驾驶人张某对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害给予适当补偿。
原告刘某某治疗后鉴定未构成伤残,法律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但法官考虑到本案受伤的是一个不满三岁的孩子,且本案标的不大,可以适当予以精神损害补偿,于是耐心给原、被告双方做工作。经过法官一上午的面对面调解,驾驶人张某同意补偿原告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当场兑现,保险公司也同意赔偿原告事故损失。
据悉,本案从材料送达到调解成功,时间不到半个月。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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