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广陵法院为酒店员工追回工资12万元
2019-04-01 11:03:22 | 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在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成功执结一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17名酒店员工追回工资款12万元。
2018年6月,因扬州某酒店一直拖欠员工的工资,被周某等17名员工起诉至广陵法院。后在法院的调解下,该酒店与员工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在调解协议生效后,该酒店一直没有按照调解协议给付员工工资,于是员工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广陵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该酒店履行相应义务。该酒店法定代表人张某一开始还比较配合法院执行,表示会主动履行相应义务,然而一段时间过后,其不仅没有主动履行相应义务,反而外出躲避执行,还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因该酒店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拒不履行相应义务,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
另一方面,法院经过查询,发现该酒店除了一些厨房设备以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尽快将员工工资执行到位,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该酒店法定代表人张某的住处调查走访,但均没有找到被执行人张某的下落。于是,干警在张某的住处附近张贴了失信被执行人公告,以此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张贴该公告后不久,迫于舆论压力,张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协商解决案件。然而,在协商解决案件的过程中,张某却始终没有支付员工工资的诚意,并声称“宁可被拘留也不愿给钱”。后张某因拒不履行法定代表人因尽的义务,被法院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
被拘留后,被执行人张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是联系其家人筹集款项。在张某被拘留后的第二天,其家人便把12万元交到法院,将员工工资全部支付到位。张某也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写下了悔过书。至此,17件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2018年6月,因扬州某酒店一直拖欠员工的工资,被周某等17名员工起诉至广陵法院。后在法院的调解下,该酒店与员工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在调解协议生效后,该酒店一直没有按照调解协议给付员工工资,于是员工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广陵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该酒店履行相应义务。该酒店法定代表人张某一开始还比较配合法院执行,表示会主动履行相应义务,然而一段时间过后,其不仅没有主动履行相应义务,反而外出躲避执行,还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因该酒店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拒不履行相应义务,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
另一方面,法院经过查询,发现该酒店除了一些厨房设备以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尽快将员工工资执行到位,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该酒店法定代表人张某的住处调查走访,但均没有找到被执行人张某的下落。于是,干警在张某的住处附近张贴了失信被执行人公告,以此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张贴该公告后不久,迫于舆论压力,张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协商解决案件。然而,在协商解决案件的过程中,张某却始终没有支付员工工资的诚意,并声称“宁可被拘留也不愿给钱”。后张某因拒不履行法定代表人因尽的义务,被法院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
被拘留后,被执行人张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是联系其家人筹集款项。在张某被拘留后的第二天,其家人便把12万元交到法院,将员工工资全部支付到位。张某也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写下了悔过书。至此,17件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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