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法院为消费者撑起权益“保护伞”
2019-03-15 11:39: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年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坚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强化打击、保护、宣传职能,积极维护市场管理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管齐下,提升案件质效。实行快速立案登记、诉讼引导、立案调解等措施,方便消费者维权;建立快速审理机制,针对消费者维权案件争议标的较小、案情简单的特点,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速裁速决;设立专人接待咨询窗口,提升案件审理的专业性、规范性,多角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去年来,共审结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571件。
诉调对接,快速化解纠纷。发挥“诉调对接中心”作用,建立有效机制保障其他纠纷调处机构调解协议在法院的确认和执行;加强对新类型消费纠纷调研,通过咨询专家、学者意见等方式,对不同类型的网络服务商进行准确定位,有效地应对新类型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健全与消协、司法局、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通报交流相关信息或发出司法建议。诉前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57起,发出司法建议3条。
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向相关商家、企业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诚信经营;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会组织的信息沟通,多路径开展宣传活动,释明消费者权益救济途径与程序,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共组织干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次,解答法律问题100余次。
三管齐下,提升案件质效。实行快速立案登记、诉讼引导、立案调解等措施,方便消费者维权;建立快速审理机制,针对消费者维权案件争议标的较小、案情简单的特点,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速裁速决;设立专人接待咨询窗口,提升案件审理的专业性、规范性,多角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去年来,共审结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571件。
诉调对接,快速化解纠纷。发挥“诉调对接中心”作用,建立有效机制保障其他纠纷调处机构调解协议在法院的确认和执行;加强对新类型消费纠纷调研,通过咨询专家、学者意见等方式,对不同类型的网络服务商进行准确定位,有效地应对新类型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健全与消协、司法局、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通报交流相关信息或发出司法建议。诉前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57起,发出司法建议3条。
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向相关商家、企业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诚信经营;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会组织的信息沟通,多路径开展宣传活动,释明消费者权益救济途径与程序,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共组织干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次,解答法律问题100余次。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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