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协助兄弟法院查扣财产获赞誉
2019-03-04 11:31:2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冯军强
  2019年2月28日,在河南省滑县某农机服务社的厂房里,看着最后一批设备被贴上封条,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胡维克、孔庆云松了一口气,他们握着滑县人民法院执行警务大队法警崔士军等人的手,连声称谢。

  2017年9月,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在审理青岛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青岛某畜牧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向第三人滑县某农机服务社送达了查封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青岛某畜牧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履行,因其在滑县某农机服务社有200万元的到期债权,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该到期债权。2018年5月,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向滑县某农机服务社送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要求履行200万元的到期债权。收到通知后,滑县某农机没有履行。同年6月,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向该服务社送达了50万元的罚款决定,滑县某农机服务社也未提出异议。2018年12月,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作出裁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青岛某畜牧工程有限公司在第三人滑县某农机服务社的到期债权及罚款共计250万元。

  2019年2月27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滑县法院,请求执行局配合此次执行。接到命令后,滑县法院执行警务大队立即指派法警崔士军等7人协助配合城阳法院的执行。崔士军等人随即带着城阳法院的执行干警赶往40公里外滑县某农机服务社所在的赵营镇,到了该服务社的厂区后,发现除了门岗上有一个人值守外,厂区内空无一人。两地法院的执行干警进入厂区,看到厂房大门紧锁,值守人员表示自己没有厂房的钥匙,里面有什么设备,自己也不知道。拨打该服务社负责人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听。崔士军等人告诉门岗的值守人员,让其尽快与负责人联系,告知法院的执行情况,但最终没有联系上。

  第二天一大早,崔士军等人又一次来到赵营镇,这一次,电话联系上了服务社的负责人,但该负责人也是多方推诿,拒不配合,也不与执行人员见面。崔士军电话里向其讲述了拒不执行的后果,并告诫对方,如果再不到现场接受调查,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或拘留。迫于执行压力,该负责人终于来到了服务社的厂区,打开厂房大门后,执行人员发现厂房内空荡荡的,没有机器设备。经过询问,该负责人交代说设备安装在另外一个厂区的厂房内,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又驱车数十公里,赶往老庙乡的某村,在这个厂区内,执行人员发现了机器设备。执行干警随即对这批机器设备进行了清点、拍照、贴上封条,同行的资产评估师也对该批设备进行了评估。当查封完最后一批设备后,已经是2月28日下午16时。

  面对青岛市城阳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感谢,崔士军说:“天下法院是一家,执行工作‘一盘棋’,协助兄弟法院执行,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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