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夏邑:人大代表助力执行工作开展
2019-03-04 10:18:13 | 来源: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在一起赡养费执行案件中,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人大代表帮助承办人做工作,被执行人左某终于改变态度,将赡养费2500元交给了承办法官。

  家住夏邑县某村的左某常年在外打工,在父亲失去劳动能力后,仍然不愿意赡养老人,老人一气之下将左某起诉,后经夏邑县法院判决,左某每年支付给父亲赡养费2500元,左某没有按照判决履行,其父依法向夏邑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左某一直在外地打工,其妻子在接受了法院执行通知书以及限期申报财产令后,称等左某回来就将赡养费交给法院。春节左某回来,仍然没有履行法院判决,得知左某还没有出去打工,夏邑县法院执行干警在2019年2月25日一早就赶到了左某家中,同时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各一名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

  刚开始,被执行人左某态度蛮横,认为其自己家的事情,用不着法院来执行。人大代表在一旁批评左某:“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你现在不赡养老人,将来你老了,你的儿女怎么对待你?”左某还想狡辩,另外一名人大代表教育左某:“当着法院执行干警,你还不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将会对你依法处理的。”左某一看围观群众闻讯越来越多,不得不让妻子将2500元交给了承办法官。后在执行干警的要求下,左某当场写下保证,以后每年的赡养费在当年的1月份交到村委,然后再由村委干部转交给左某的父亲。

  走出左某家时,承办法官和人大代表再三告诫被执行人左某,一定要按照“保证”将赡养费交给村委。左某边送边说:“放心吧,我一定按照‘保证’执行,再也不会麻烦你们了。”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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