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拒按期还款 司法拘留方知悔悟
2019-02-28 10:12:0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丽君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强制拘留的措施,顺利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据悉,萍乡市某运输公司向伍某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后,萍乡市某运输公司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伍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萍乡市某运输公司偿还贺某1.5万元。判决生效后,萍乡市某运输公司一直未还款,伍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也约定了还款计划。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每月还款3千元并于2018年年底还清,但萍乡市某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却再一次失信,不仅不履行还款义务还不见了踪影,执行法官多次寻找未果,该案陷入僵局。

  之后,执行法官想方设法以申请人伍某愿意再宽限还款时间为由,要求被执行人公司的法人代表李某到法院配合做和解笔录。被执行人李某终于出现在法院后,见李某仍无还款意愿,遂一纸司法拘留决定书出现在李某面前。此刻,被执行人李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联系其家人取款还清了债务,该案得以执行完毕,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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