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拒付抚养费 欲再婚怕丢脸忙履行
2019-02-28 10:04:5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聂涛 王海峰
  2019年2月25日上午,被执行人王某携带案款来到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了义务,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原告李某、被告王某于2012年春节期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10日举行结婚仪式共同生活,2013年12月13日生育一男孩。2014年3月8日两人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原、被告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双方自2015年分居生活。原告曾于2016年3月向界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离婚。界首法院为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和好的机会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但双方仍未和好。原告再次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离婚。界首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夫妻关系确已破裂,遂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原告李某抚养,被告王某支付婚生子抚养费5.67万元,于2017年12月30日付2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付3.67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依然不予履行义务,为了规避执行远走他乡,不知所踪。为了该案尽快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在其所在村张贴悬赏公告。熟料,悬赏公告起了作用。离婚后的王某准备再婚,听说自己上了“黑名单”又被法院在住所地张贴了悬赏公告,因怕丢人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后其凑足案款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匆匆忙忙来到界首法院执行局履行了义务,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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