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生效判决视而不见 逮捕后主动履行
2019-02-21 10:08:4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爽
  “钱给你转过去了,你查收一下。”2019年2月19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法官赵志伟的办公室内,6万余元执行款被转入申请人吴某丹的银行账户内,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4年,吴某伟因生活需要向朋友吴某丹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吴某伟逾期未还,吴某丹将其诉至法院。滑县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吴某伟偿还吴某丹借款5万元及利息。吴某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吴某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吴某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吴某伟拒绝签收,且未按时申报财产状况。因吴某伟未按时申报财产状况,滑县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被执行人吴某伟拒绝签收罚款决定书,也未按时缴纳罚款。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家中开展调查,均未发现吴某伟的踪迹。执行人员向其家人询问,他们也都闭口不言,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因被执行人吴某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吴某丹认为,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故向滑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吴某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滑县法院受理后,作出逮捕吴某伟的决定,执行警务室对其上网追逃。2019年2月15日,被告人吴某伟被滑县公安局万古派出所抓获,并于当日被移送看守所羁押。进了看守所的吴某伟看到即将面临刑事处罚,其家人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吴某伟的家人积极与执行法官和申请人吴某丹联系。

  2019年2月19日,申请人吴某丹和被执行人吴某伟的家人相约来到滑县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吴某伟的家人代替其履行了全部义务,吴某丹为吴某伟出具了刑事撤诉申请书,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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