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化解12件执行案发放860万余元
2019-02-17 22:11: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感谢法院尽心尽力,让我们这么快就领到了工资。”近日,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转破”案件债权清偿大会,成功化解12件执行案件,发放清偿资金860万余元。
2018年6月19日,凤阳法院根据安徽元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安徽红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由于该企业执行案件涉及人数多、实际执行困难,该院及时调整执行工作思路,采用“执转破”方式化解尖锐的矛盾纠纷,加快执行工作进度。
同年8月3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凤阳法院裁定宣告红阳公司破产。12月25日,红阳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凤阳法院召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获得到会债权人全票通过。当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凤阳法院即裁定认可分配方案。为了让广大债权人能在新年到来之前领取清偿资金,凤阳法院于12月29日就组织召开“执转破”案件债权清偿大会,按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方式,分配应清偿职工债权20户,发放清偿资金13余万元;清偿税收债权1户,发放清偿资金17余万元;清偿普通债权13户,发放清偿资金830余万元,总计发放清偿资金860万余元。除到现场领取现金的职工债权及部分小额债权外,其余清偿资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018年6月19日,凤阳法院根据安徽元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安徽红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由于该企业执行案件涉及人数多、实际执行困难,该院及时调整执行工作思路,采用“执转破”方式化解尖锐的矛盾纠纷,加快执行工作进度。
同年8月3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凤阳法院裁定宣告红阳公司破产。12月25日,红阳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凤阳法院召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获得到会债权人全票通过。当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凤阳法院即裁定认可分配方案。为了让广大债权人能在新年到来之前领取清偿资金,凤阳法院于12月29日就组织召开“执转破”案件债权清偿大会,按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方式,分配应清偿职工债权20户,发放清偿资金13余万元;清偿税收债权1户,发放清偿资金17余万元;清偿普通债权13户,发放清偿资金830余万元,总计发放清偿资金860万余元。除到现场领取现金的职工债权及部分小额债权外,其余清偿资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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