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容县:“老赖”被拘两次仍不履行终获刑
2019-02-14 09:08: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明强 申江慧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执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关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关某与钟某安装工程费用纠纷一案,容县法院于1997年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约定关某于1998年12月30日前付清工程装修款及逾期违约金共计64300元给钟某。因关某未按约定期限给付工程费用,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容县法院通过多种执行手段查找被执行人的行踪和财产:1999年裁定将关某的财产予以扣押并进行拍卖;2001年,因关某仍不履行义务,对关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2007年,再次对关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2012年12月至2016年2月,司法扣划关某在银行的存款。经司法拍卖及司法拘留、司法扣划,得款11543元给钟某,关某尚欠52757元没有履行。2010年至2018年,关某在容县分别经营了两间米粉厂,为了逃避执行,关某将两间米粉厂的法定代表人分别登记为其妻子和儿子。2009年至2015年,关某在邮政银行、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等不同银行账户均有大量的资金往来,交易流水高达80多万元。

  容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关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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